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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練習】北檢960813王令麟力霸東森案
2008/07/18 16:07:29瀏覽1001|回應0|推薦0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蘇治宏/報導】
台北地檢署在日前辦理力霸集團遭掏空案時,發現王令麟有共犯嫌疑,且東森集團也有不法情事,意外牽扯出案外案,在昨日偵查終結。王令麟等人與已起訴的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等人涉嫌掏空公司資產約新台幣412億元,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公司法等九項罪嫌提起公訴。

力霸、東森集團,從民國八十七年至去年底,掏空及詐欺金額達412億元以上,受害產業遍及金融、傳統產業、保險、電信科技及媒體等龐大事業版圖,並有力霸集團虛設之68年家人頭公司參與其中,以及東森旗下數十家公司的參與,所涉案件極為複雜。王令麟涉嫌與王又曾的犯罪手法如:長期投資無實際營運的小公司、虛列長期投資,為無實際營運的小公司背書保證,購買小公司發行的公司債等等,王令麟並利用東森旗下各公司間股權交易及虛偽交易。

檢察官偵辦金融經濟犯罪,認為王令麟涉嫌重大,有羈押必要,而在聲請羈押被法院駁回、未有正式裁定書前即提出抗告,高院發回以後,以最短時間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組,並協請金管會、證交所、櫃檯買賣中心等機關協助偵查,經過慎密偵查兩個月,在昨日偵查終結,王令麟與已起訴的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等人涉嫌掏空力霸約新台幣379億元的資產,又與東森集團幹部共同掏空東森國際公司約33億元,合計約412億元,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票據金融管理法、保險法、貪污治罪條例、商業會計法、公司法、政府採購法、刑法等九項罪嫌提起公訴,其中刑法又涉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

檢方說,王令麟參與的不法所得達412億餘元,對社會經濟金融秩序的影響甚鉅,且犯罪後企圖阻止司法追訴,毫無悔意,因此聲請量處被告王令麟有期徒刑28年,並求償新台幣10億元罰金。其餘被告,被判一到六年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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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改過版/王聖藜大哥)
台北地檢署偵辦東森案昨日偵查終結,檢方查出王令麟與已起訴的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等人涉嫌掏空兩集團資產412億元,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公司法等九項罪嫌提起公訴,王令麟被具體求刑二十八年,建議併科罰金十億元。

力霸、東森集團,從民國八十七年至去年底,掏空及詐欺金額達412億元以上,受害產業遍及金融、傳統產業、保險、電信科技及媒體等龐大事業版圖,並有力霸集團虛設之68年家人頭公司參與其中,以及東森旗下數十家公司的參與,所涉案件極為複雜。

檢調查出,王令麟涉嫌與王又曾的犯罪手法如:長期投資無實際營運的小公司、虛列長期投資,為無實際營運的小公司背書保證,購買小公司發行的公司債等等,王令麟並利用東森旗下各公司間股權交易及虛偽交易。

檢察官偵辦金融經濟犯罪,認為王令麟涉嫌重大,有羈押必要,第一次聲請羈押被法院駁回,不過檢察官立即提出抗告,經台北地院更裁,裁准王令麟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組,並協請金管會、證交所、櫃檯買賣中心等機關協助偵查,經過慎密偵查兩個月,在昨日偵查終結,王令麟與已起訴的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等人涉嫌掏空力霸約新台幣379億元的資產,又與東森集團幹部共同掏空東森國際公司約33億元,合計約412億元。

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票據金融管理法、保險法、貪污治罪條例、商業會計法、公司法、政府採購法、刑法等九項罪嫌提起公訴,其中刑法又涉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

檢方說,王令麟參的不法所得達412億餘元,對社會經濟金融秩序的影響甚鉅,且犯罪後企圖阻止司法追訴,毫無悔意,因此聲請量處被告王令麟有期徒刑28年,並求償新台幣10億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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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刊載)
東森案起訴32人
涉掏空 412 億 王令麟求刑28年
【記者王聖藜、蕭白雪、蘇位榮/台北報導】
東森集團掏空案昨天偵結,台北地檢署認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掏空東森、力霸集團高達四百十二億元,將他具體求刑廿八年、併科罰金十億元,王令麟的妻子蔡雪卿也被求刑十年。

全案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昨晚裁定王令麟與東森財務副總童家慶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且所犯為重罪,兩人繼續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王令麟曾任立委、全國商總理事長,他的成就源於國家經濟成長和全體員工努力,並非個人能力獨得,卻參與四百多億元的犯罪行為,將公款變私款,破壞金融秩序。檢方形容「王令麟的投機,像極了他潛逃出境的老爸。」

據調查,蔡雪卿(即蔡咪咪)涉及不實支領東森電視薪資兩千六百七十七萬餘元,還協助前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掏空友聯產險卅五億餘元。王令麟夫婦等卅二人被起訴,力霸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等十人則併由台北地院審理。

檢方指出,東森案與力霸案犯罪手法如出一轍,王令麟雖矢口否認假增資名義詐貸,但同案被告都證稱是受王令麟指示,東凱租賃副總陳光耀與東森租賃副總陳鴻銘到案後坦承內情,獲檢方同意適用證人保護法,一舉突破案情。


【2007-08-14/聯合報/A1版/要聞】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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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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