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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3 18:21:34瀏覽196|回應0|推薦4 | ||
媒體,娛樂大眾。
但,不知不覺,我突然發現, 媒體的宗旨,是不是「摧毀藝人」? 醜聞不斷,是怎麼一回事? 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 明天,還是會來, 時間,繼續流逝, 今天的醜聞,明天成了往事, 即使到了明天,依舊存在的醜聞, 經過時間之手,還是難逃被遺忘的下場。 既然,最後都是一場空,都注定被遺忘, 為什麼還是堅持要讓他出現? 捧紅一個藝人簡單,摧毀一個藝人,更是如此的輕而易舉。 一個巴掌拍不響,沒人看,哪來的醜聞? 媒體的一舉一動,隨大眾的希望; 媒體的一字一句,隨大眾的喜好。 可悲,有人喜愛爆料,有人喜愛醜聞,漲了媒體的威風。 正好,毀了一個藝人。 「人紅是非多」,這是代價,是一個極大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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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