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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 16:05:09瀏覽886|回應0|推薦0 | |
【引述好友的問題】 Hi, suihsieh,好久不見了,最近好嗎? 我最近有點煩,因為我家○○申請了加拿大的技術移民,上星期收到免面談通知書。 我煩惱的是,兒子現在念國二。我們大約一、兩年後才會過去,所以出國的時候,兒子應該已經念高一了。 如果在加拿大混得不好,也許二年後拿到身份就回來了。 如果兒子在念高一的時候,出國二年,可以保留高中的學籍嗎?還是回來要參加高中的插班考才能再念高中? 你知道哪兒能找到這方面的資訊嗎...謝謝~~ 【回覆】 親愛的○○○:這條法規應該可以解決你的疑問,休學以兩年為限〈註冊後,辦理休學一年,如有必要,得辦理延長一年,註冊費要先繳,不過除雜費不能退還外,學費可退還2/3〉,當然更希望加拿大之行能一切順利,小朋友在加拿大也能學習愉快。 法規: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 (民國 93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 第 5 條 高級中學學生因個人、家庭或其他之特殊情形,得申請休學、退學或轉學。 前項休學得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休學最長以二年為限,且不計入修業年限。 未成年學生休學、退學或轉學之申請,應經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為之。 休學期滿之學生,得申請復學,編入與原學期或學年銜接之學級肄業。 學生申請轉學他校,學校應發給轉學證明書或修業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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