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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 21:38:48瀏覽425|回應1|推薦5 | |
本來不想談陳冠希。 坦白說,關起門來誰跟誰做愛,跟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就算陳冠希和他的對象有照相留念的癖好,也是私人的事。再怎麼不以為然,也不能置評。再說,照片也是放在陳自己的電腦裡頭沒有拿出來炫耀,若說誰有錯,也應該是傳播者有問題。然後,傳播者逍遙法外、群眾滿足偷窺欲的同時,受害者只好摸摸鼻子出面道歉,這就算了。一出面引來大批傳媒,這也算了。可是勞動了大批香港警察,這就很難算了——一個八卦消息,最後的結果竟然是耗費社會成本,而且動到納稅人的錢,來個全民買單? 我只能慶幸自己不是香港市民。不然,照片沒看到半張(沒消費到這筆新聞),卻要幫忙付帳,豈不是虧大了。 不禁感嘆這幾年媒體的八卦化之徹底。難怪有人說向上提昇勞心費力,慢吞吞;向下沈淪一落千丈,快得很。跟同時間舉行記者會的程翔比起來,陳冠希記者會的「盛況」,非常諷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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