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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公約
2007/12/04 22:28:13瀏覽2473|回應0|推薦3

    家庭公約   

本公約全家成員都須遵守。當父母管教子女時,必須說明子女違反本公約第幾條,子女必須順服天主賦予父母之管教權,父母也必須順服天主,不以血氣(或情緒)任意管教子女。若父母違反本公約,子女亦可勸戒,但言詞必須委婉。

一、保持身體健康及安全部分
1.  隨時注意衛生,因此,吃東西前必須先洗手。
2.  每一餐飯的時間以半小時為原則,細嚼慢嚥少說話。
3.  盡量吃健康食物,不吃油炸或過甜的食物。
4.  平常多喝水,有機會就去上廁所。
5.  身體要隨時保暖,因此清晨起來或傍晚外出必須添加衣物,睡覺不踢被子。
6.  每天要有充足睡眠,因此,小孩睡覺時間為10點,大人為11點。
7.  每天至少運動半小時,以能流汗為佳。
8.  姿勢要端正,或坐或站都要抬頭挺胸,保持脊椎挺直。
9.  不到任何可能遭遇危險的地方,非經父母同意子女不得單獨外出。
10.不做冒險動作或行為,如在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任意攀爬、跳躍、站高。

二、行為舉止端莊有禮部分   
11.穿著要整齊、坐姿端正,常常保持微笑。
12.隨時說請、謝謝、對不起;常常說欣賞讚美的話,不說粗俗或傷害別人的話。
13.寧願禮讓,而不與人發生爭吵。
14.食物塞在嘴裡超過1/3時,不要說話。

三、彼此尊重以減少衝突部分
15.別人說話時,儘量不要插嘴。
16.私人物品,未經當事人許可,不可任意取用。
17.當配偶對兒女施行管教時,另一方若認為管教方武不妥,不可進行干涉,只能於事後私下進行溝通。
18.彼此發生爭執或意見不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可以拒絕溝通,雙方必須商定溝通時間、地點、結束時間;第三者可視需要情況以進行調解。
19.父母不可提出離婚,也不可離家出走。

四、家庭會議及其他
20.每個月舉行一次家庭會議,討論本公約之修定與施行細節及家庭事務,包含旅遊度假計畫、家事分工、爭議處理、經驗分享,家庭會議暫定為每月第一個星期六晚餐後,若遇緊急重大事件亦可召開臨時家庭會議。
21.上學出門前,必須自行將東西準備好。
22.愛惜家庭財物,不可浪費。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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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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