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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差矣﹗
2005/06/28 11:05:23瀏覽315|回應0|推薦3

(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181)

林濁水揭掉呂秀蓮英雄的假面具﹐謂呂在美麗島案件當時咬出同志多人,之後林某雖為此向包括呂秀蓮在內因美麗島事件而坐牢者致歉,但堅持不向現在當上副總統的呂秀蓮道歉。民進黨內外不滿林某者﹐竟然責林某之言多而責呂某之言少﹐誠可謂此言差矣﹗

整個事件火苗是呂某點起﹐論縱火禍首﹐非呂莫屬﹗此乃呂之惡一也。

呂某抖出邱茂男臨事發抖﹐而邱某者亦美麗島受刑人之一﹐乃呂某患難同志也﹗呂某即便如其兄所言當時未咬同志﹐如今己黨執政﹐呂某反倒羞辱同志﹐正合「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之譏﹗此乃呂之惡二也﹗

在相對而言較為民主自由之今日﹐呂某身在高位﹐既仍不免羞辱昔日患難同志﹐則其兄所言呂某在美麗島案件受迫當時未咬同志﹐其誰能信﹖呂氏向來恣肆放縱己意﹐不為居高思謙﹐猶沽「敢言」之名﹐此固世人不究真像之蔽﹐亦乃呂之惡三也﹗

林濁水暴露呂某之短﹐意在為被呂羞辱之相關當事人邱某打抱不平﹔呂某暴露邱某之短﹐則為不滿邱女聯署發佈關於副總統候選人之意見﹐呂因氣憤而洩出與聯署不相關之邱父個人與聯署亦毫無相關之短﹐呂之意在羞辱邱女使之閉嘴甚明。呂某之短﹑邱某之短﹐均已遭二者各自否認﹐或真或假﹐一般世人無暇究之﹐然林某暴露呂某之短與呂某暴露邱某之短﹐二者代表之心性高低﹐豈非顯而易見﹖然呂某事後發揮民進黨以及台獨支持者向來高超之語文能力﹐竟道彼所謂邱某發抖乃言邱某其勇也﹗觀諸案例﹐此真世上凡有以語言暴力虐待(abuse)騷擾(harass)他人傾向者事後一貫典型之自編字典字義以圖脫罪之詞﹗此乃呂之惡四也。

林某道歉之動機﹐基於張俊宏所謂沒經過苦難沒資格講話﹐本人深以為非。凡持民主﹑自由﹑平等﹑公義之精神者﹐當從吾意。然林某公開向受刑人道歉之懷有善念﹐亦不得否認。以林某暴呂某之短乃被動﹐不及呂某暴邱某之短乃主動﹐而林某猶懷善念道歉﹐呂某竟了無自疚﹐此乃呂之惡五也。

呂有五惡而不悔﹐林有善念並道歉之舉﹐而責林某者竟無視呂某之惡﹐反斥林某無有資格發言﹐豈不怪哉﹖今日台灣民進黨內外挺呂擁呂造勢不斷﹐早無是非可言﹐又何事足怪﹖本人當亦可見怪不怪﹐唯徒然為台灣人民之思考﹑邏輯並語文能力皆捏一把冷汗而已﹐不亦悲夫﹗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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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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