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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
2011/08/04 12:49:27瀏覽1076|回應3|推薦54

我想保持一種
清醒,以便在極冷處
感受趾頭涉水時
水緩緩落款刺青

我埋下一盆火
你在火裡蒸騰
罪卻沒有
我無法權握思想的龍頭
火勢迅速蔓延
整條街
整排機車成為我腋下的火舌

我將見證人間煉獄的縮影
生命可由我主宰
比起螻蟻比起彩蝶
我更喜歡倉皇的臉孔


縱有萬家燈火
不及我痴狂耀眼
水刺青的火龍翩飛
照亮夜空






註: 
縱火行為,對於生命身體財產所危害之程度,足以影響公眾之安全。故,我國刑法設有公共危險罪之章節,即使僅預定某行為,有害於公共安全,不問事實上是否發生危險,即為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連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後記: 
一條法律,一首詩,是我目前的企劃案。 將法律與詩結合,在文學界不知道算不算是創舉?  我希望,我能堅持書寫下去。也許會耗費許多年才能完成。

(另,上述法條內文係依寫作當時現行法之規範,日後若遇法規修正,可能會產生不一致之情形,合先敘明。)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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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eck&aid=4702630

 回應文章

巴代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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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能入詩啊!
2011/08/11 10:40
妹子,開了!
成碧(speck) 於 2011-08-12 20:22 回覆:

開?

是開花?  開心?   還是開罐酒來喝啊?  


豆綠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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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候
2011/08/07 19:26

來讀詩,出現水準之作,又進步了,所以別靠腰怎麼擠不出一首詩來,是時候未到,現在到了詩的羽翼鼓氣懸而起。

晚安 問好

成碧(speck) 於 2011-08-07 20:47 回覆:

關於詩,我正「面朝大海,春暖花開」。

謝謝綠豆哥指點,過去我曾過於執著,以致下筆總覺綁手綁腳。爾後,我將邁開腳步,勇往直前。


南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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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舉
2011/08/04 15:36

把生硬的法條轉成靈動的詩,這確是創舉。期待文友繼續創作下去 ^^


成碧(speck) 於 2011-08-04 20:53 回覆:
謝謝鼓勵,我會加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