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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判死改判鞭刑,可以嗎?
2020/11/04 17:32:59瀏覽2308|回應3|推薦4
馬來西亞女留學生遭性侵殺害案件,不僅震驚全台,也重創台灣國際形象,該凶嫌實在讓人神共憤!蔡英文總統除了道歉,針對台南市長的詭辯、員警吃案、校方後知後覺等提出相關事後懲處之外,如何做才不再有下一個無辜受害者,是針對死刑的反思,也是核心問題:「不判死改判鞭刑」,可以嗎?

事實上,過去幾十年間,台灣社會就已發生許多殘忍的犯罪案件,司法判決卻經常與人民期待有所背離,社會也因此付出許多代價。遠的不說,就近年發生的「小燈泡被殘殺案件」來看,凶手由於精神問題而逃過死劫,也因此有了要從源頭的心理衛生開始,並建立良好的社會安全制度,再到最後犯罪預防及矯治的社會呼籲。

然而,自從台灣加入「人權兩公約」後,縱然台灣社會有七成民意不贊成廢死,但死刑已經形同虛設,甚至也鮮少執行死刑,以致監獄人滿為患,蔡英文政府實在應該趁此馬來西亞女留學生遭性侵殺害案件,好好思考並認知到「社會安全網」對於犯人或潛在犯罪者的劣根性,是起不了任何處罰成效與嚇阻效果。

倘若,台灣社會與司法界已經「實質廢死」,那麼或許可以考慮加入「鞭刑」的身體刑,而且從惡性重大的罪刑中開始施行,以達到真正的嚇阻方法及作用。

而且,經過這次馬來西亞女留學生遭性侵殺害案件,最諷刺的是:「台灣最美的風景不再是人!」針對十足犯罪劣根性的犯人、嫌犯或潛在罪犯,提出「鞭刑」的嚇阻方法,雖不一定能解決犯罪問題,但卻肯定可以降低犯罪問題發生。

綜言之,建立一套完善的「社會安全網」,是一個相當龐大、長期的社會工程,但卻已經是一個世界潮流。倘若,蔡政府那麼肯定認為「殺人償命」不僅是個落後、落伍的觀念,也違背了世界主潮流。試問蔡政府:針對這些罪大惡極的凶手或死刑犯,「不判死改判鞭刑」總該可以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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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深思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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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21:09
您先蓋座監獄

blackja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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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21:44
更正:兩公約也反對身體刑

blackja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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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8:56

身體刑也被認為是殘忍的刑罰,兩公約也不反對的

台灣能否引入鞭刑?法務部:兩公約禁止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