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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除了痛心,能從兆豐案學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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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除了痛心,能從兆豐案學到什麼?

2016-08-29 02:15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近年來,我國銀行業者積極拓展海外據點,且往往能追求到不錯的海外獲利成長。但這次,海外據點眾多、又是國銀獲利優等生的兆豐銀行竟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一.八億美元,頓使銀行業的經營文化及海外據點的治理問題浮上檯面。

兆豐銀是否涉及為特定對象洗錢,檢調仍在調查。但檢視此次遭罰始末,可看出其最大敗筆在於輕忽法遵專業人員的培養和配置,而本國和美國的反洗錢、反恐法規落差,又加重了其間的認知差異。這點,從近兩年國內銀行業涉及的三起重大管理失當案,可以看到不少蛛絲馬跡。

二○一四年,中國大陸的「索力鞋業」發生倒帳案,台灣有六家銀行因受主辦行香港野村國際公司之欺瞞,共放貸六○○○萬美元。撥款半月後,索力執行長即告失蹤,無異遭到詐騙。約略同時,也是香港野村擔任主辦行的陸企「福斯特紡織」一億美元聯貸案,則在二○一五年中爆發違約倒帳,使得八家國內銀行連帶受創。再看今年七月,第一銀行倫敦分行遭植入惡意程式後,一路暢行無阻地入侵台灣總行軟體派送主機,進而使部分ATM自動吐鈔,被外國盜領集團盜領逾八千多萬元新台幣。由此,可知國內銀行的安全監理及控管問題不少。

這三起事件中,前兩者為信用風險,肇因於銀行缺乏完整的財務、產業及總經分析檢核,卻完全仰賴外國主辦行提供的資料為核貸依據,或誤信該行亦有參貸;不料,即驟然面臨倒帳。第三起事件則是作業風險,是銀行內部作業之不當或失誤,使銀行面臨法律訴訟與商譽損失的風險。這三起案件看似有別,但究其根源,皆出自主事者過於追求短期經營績效和發展機會,將財務報表數字當成關鍵績效指標,卻輕忽企業的永續經營,形成經濟學上所謂的「代理人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委託人受代理人之牽累而利益受損。

由於台灣市場胃納有限、銀行家數過多,且國內利率不斷下滑,使銀行經營相對艱困。相形之下,海外分行的利率較高,擁有存放利差的獲利空間,拓展海外分行往往可使獲利更為亮麗,國內銀行因此致力擴展海外分行業務。以兆豐為例,今年首季的海外獲利,即占整體獲利的六成。

兆豐遭重罰案,也凸顯國內銀行長期不重視法遵、後台等部門,導致法遵部門功能矮化的結果。試想,兆豐紐約分行的法遵主管,竟由業務主管兼任,足見其獨立性與專業度堪憂。近年來,匯豐、花旗等跨國金融機構均因遭到美國重罰,而大幅擴增法遵員額;相形之下,我國銀行的經營成本顯然「省很大」。如此精省的結果,再對比聯貸案、投資案等徵信不確實所肇致的高風險,這些海外分行的高獲利,其實不是建立在扎實的基礎上。

再看索力等倒帳事件,由於授信單位的績效和利差及授信額度連動,這也使得風險管控單位因面臨前線單位追求商機的壓力,而無法確實執行職責。第一銀行ATM遭駭,部分原因也與經營者為節省成本而未積極更換新機有關,以致形成資安漏洞。

要彌補這些銀行經營文化上的漏洞,首先,必須落實分層負責制度,讓各部門各憑專業各司其職,確實做好層層把關的工作;再者,要強化董事會的職責,使其從更鉅觀與客觀的角度檢視銀行的長遠運作,以解決「代理人問題」。至於打亞洲盃和力求「台商在哪、服務就到哪」的全球化,雖然還要繼續追求,但除了應斥資聘請好的國際法規遵循人才,外派主管要考量專業知識佳、經驗豐富、語言能力強等要件,更必須選擇熟稔外派國文化及政府法規的人才。

唯有如此,國內銀行因聯貸案、盜領案而蒙塵的專業形象,以及兆豐銀行遭重罰而商譽受損之事件,才能真正成為有意義的一課。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紐約州金融署重罰後,我檢調也針對兆豐金總部展開調查。圖/報系資...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紐約州金融署重罰後,我檢調也針對兆豐金總部展開調查。圖/報系資料照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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