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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族遭無理討債 金管會:無權介入
2012/01/17 14:42:31瀏覽757|回應1|推薦0

2012-01-17 12:29 新聞速報 【台灣醒報/陳昭妤】

    「讓我們過個好年!」戴著口罩的卡債族們今天在記者會上聲淚俱下,控訴許多資產管理公司(俗稱的討債公司)選在年節前催債,甚至語帶威脅,讓人心生恐懼。立委陳節如呼籲金管會管制各銀行,禁止其再出賣債權給討債公司。對此,金管會回應說,債權讓渡本是民法上的基本權,金管會無權介入,頂多要求各銀行宣導年節前停止討債。     

「我每個月的薪水都被銀行扣3分之1了,連生活都有困難,要怎麼在年前還多餘的款項?」卡債族林先生哽咽表示,由於法院的強制執行,每個月有3分之1的薪水都已被扣去還債,但日前卻接到某討債公司自稱法務部,要求黃先生拿出生活費還債,甚至威脅要到工作場合討取,讓沒有還債能力的他相當害怕。

    另一名現身說法的卡債族黃小姐則說,多年前因工作不順、先生生病而負債一百多萬元,已經新北市政府認定為低收入戶,討債人員卻還不斷打電話要求自己拿出低收入戶補助或小孩的營養午餐補助還債,並提出「過年前一次還清,本金可以打8折!」的主張,讓生活都有困難的黃小姐不知該如何是好。

    立委陳節如表示,許多銀行會將債權讓渡給討債公司,卻因無人管控,讓討債公司用自己的方式,任意催款,甚至要求民眾拿低收入戶補助或生活費還款,各銀行的主管機關金管會對此現象也視若無睹,「根本是要把這些卡債朋友逼到絕境。」她呼籲金管會盡快出面,要求銀行停止年節前催款,並控管銀行讓渡債權給討債公司的行為,讓有心還債的民眾過個好年。

    陪同出席的律師林永頌也表示,去年底消債條例通過後,許多卡債族雖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有還款能力的卡債族,可固定還幾成的債款)或清算免責(經法院認定無還款能力者,可免還債),但目前法院的通過率僅有9.5%,相較日本、德國的95到99%,可說低到不行!

    此外,林永頌指出,日本在討債上有明確的標準和法令,只要確定無還款能力就可免責,對於有還款能力的民眾,也會明確規定須還幾成的債款,很少出現不合理的討債情形。但台灣目前僅規定卡債族要「盡力償還」,模糊的定義讓銀行和討債公司常出現無上限的不合理要求。

    對於陳節如的建議,金管會表示,未來會針對各銀行盡力宣導,但資產管理公司因不在職責範圍內,無法過度干涉。至於債權讓渡的問題,金管會強調,那是民法上的基本權,金管會無權介入,只能呼籲銀行注意讓渡後的情況,避免違法討債的情況出現。     

    圖說:律師陳永頌(左起)、立委陳節如、卡債族林先生召開記者會,呼籲金管會管制不合理討債情形。(陳昭妤攝)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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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14/08/25 15:54

雖然說有所謂義務律師協助卡債族理債,但卡債族自己每天為了生活工作,根本不敢請假去找律師。工作每天12小時,月休4天(週日);每月輪調日、夜班,這樣的生活已經2年,都是透過人力派遣找到的工作,爆肝工作每個月只領1萬多(不到2萬)。每個月還要被強制扣薪1/3 (華南銀行跟法院申請強制支付),本來也想慢慢讓它扣,終有還完的一天。沒想到,另外一家大眾銀行因欠卡債3萬多元,現在也是要跟法院申請強制支付,幸好攔截到這封通知,去跟法院申請異議,想不到又收到要出庭辯論通知,但又不敢便請假。為何要這樣追殺?銀行核卡時,對於信用查核這麼寬鬆,等到收不到款,就花NT500跟法院申請強制支付,還可做收年息20%,比其他投資都好賺。利用司法追討這些卡債族,利息隨便它訂,只要收到就賺到。

(jenny5489c@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