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10/08/04 09:54:47瀏覽612|回應0|推薦1 | |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08.04 09:17 am 「雙卡風暴」催生國會修法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並於97年4月上路施行,債清條例強調由消費者與金融機構自行協商,決定如何償還債務,重新形成雙方的債務債權狀態。一旦協商不成,債務人可走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根據司法院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多數債務人仍選擇與銀行協商,但值得注意的是,更生件數為清算件數的7.45倍,顯示債務人偏好以更生方式償債。對此,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汪智陽分析,由於債務人必須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才可聲請清算,因此可能有許多債務人為了「面子問題」選擇聲請更生,但他強調,詳細理由仍須視個案不同而定。 債清條例剛開始施行時,因各地方法院對於更生和清算案件的裁定情形不一,加上債務人的判斷及道德風險疑慮,導致核准率不高,僅約為20%。 不過汪智陽指出,截至今年2月為止,目前全國各地方法院裁准的更生案件比例約為35.14%、清算案件為60.55%、協商成立聲請認可的裁准比例則高達99.69%,顯示情況正在改善當中。 |
|
| ( 時事評論|財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