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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清申請期間 擬免息
2009/06/18 14:03:26瀏覽857|回應0|推薦0

‧聯合理財網 2009/06/17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研議對債務人從申請更生到聲請程序完成期間,在金融機構的債務免繳利息,並已於上周去函詢問各銀行意見。

根據銀行公會統計,5月底止,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受理的法院外前置協商案件共5.4萬多件,金額合計894億元。如果申請更生程序階段可不收取利息,對很多債務人都會有影響。

據了解,本次是立委提案,請金管會限制金融機構在債務人申請更生至聲請程序完成期間計息,金管會也特別請銀行公會評估。

銀行業者表示,目前債務人根據債清條例進行前置協商,若不成功,就會走向更生、清算程序。通常在前置協商階段,只要金融機構回報債權確立,多數銀行就不會再向債務人收取利息;但在此之前,一直到債務人提出申請前置協商,約一、二十天,銀行可能還會收利息。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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