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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 7年1.3兆
2008/05/24 16:43:15瀏覽932|回應0|推薦1

工商時報2008.05.24
【薛翔之/台北報導】

     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規模,7年來逼近1.3兆元。金管會昨(23)日首度上網揭露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NPL)概況,從金融機構合併法上路迄今,累計7年4個月以來,全體金融機構出售NPL的總債權金額,為1兆2,905億元,其中,光是本國銀行的比重,即逾九成。

     金管會官員表示,公佈該數據,主要是因為外界對於金融機構出售NPL有所疑慮,因此,乾脆把所有的資訊都公諸於世,未來也將按季,定期發布,讓大家得以進一步了解。

     至於是否考慮揭露單家金融機構累計出售NPL的訊息?官員表示,由於出售壞帳的交易,達一定金額以上,即須按照證交法規定,於重大訊息揭露,因此,目前暫時未考量。

     根據金管會此次公告的數據,以今(97)年第1季為統計期間,合計出售不良債權的總債權金額為307億元,其中,企業戶佔1/3,個人戶佔2/3,分別為101億元和206億元,且無擔授信NPL規模皆大於有擔保的部分;若以帳面金額計,則今年首季約93億元。

     官員也解釋,總債權金額是將出售不良債權的帳面金額,和已轉銷呆帳金額加總,舉例來說,債務人向銀行借款100萬元,之後因無法還款,擔保品遭銀行處分約30億元,則70億元為帳面金額。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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