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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礙經營 保險局重罰新光人壽2760萬元 吳東進遭停職
2020/09/18 01:00:16瀏覽356|回應0|推薦0

有礙經營 保險局重罰新光人壽2760萬元 吳東進遭停職

2020-09-15 17:34 保險
金管會保險局今對新光人壽重罰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被罰停職到任期屆滿。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保險局今對新光人壽重罰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被罰停職到任期屆滿,由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親自宣布。主要是保險局在金檢時,發現新壽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都有缺失,顯示其內控有嚴重缺失。

施瓊華表示,新光人壽建立資負會作為股票投資配置的決策依據,屬於高度決策單位,但資負會卻是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且資負會組成中有半數是由董事長指定,成員結構不利決策評估,長期破壞公司內控結構,資負會已經是公司最高決策單位,影響公司清償能力評估,會議紀錄也沒有紀載與會委員發言。

施瓊華指出,資負會對今年策略性資產配置檢測結果,資本適足率小於董事會核定風險胃納RBC的250%的機率達83.3%,但卻沒有相關討論,導致新壽資產配置今年1月第一週連續2日內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達966.6億元,忽視對風險控管,且於今年3月召開的資負會,風管部有對市場風險值比率已超限提出警示及建議時,資負會仍予照案通過。

施瓊華強調,資負會有置公司於不符資本適足法定標準的險境,相關策略性資產配置並未事前提報董事會討論,資負會決議凌駕董事會決策,嚴重違背公司治理;投審會對於風管部所提評估意見顯示所承受投資風險過高,但投審會未予妥適處理;投資部門為達今年財務收入目標,今年1月第1週連續2日內大幅拉高國外股票部位,顯示公司僅著重財務收入目標,輕忽投資風險控管,未審慎考量投資穩健性,嚴重有礙公司健全經營。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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