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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 19:45:30瀏覽951|回應0|推薦4 | |
中信併台壽寶開庭 台壽寶前董:合併絕對正確台北地院今天審理中信金併台壽寶利益輸送案,檢察官聲請傳喚台灣銀行前總經理魏江霖、台灣人壽前董事長朱炳昱等,針對中信金、台壽保換股比例查證;魏江霖出庭證稱,實質換股比例已經超過1.6,不但優於原條件1.44,「已占便宜了」。 最高檢前特偵組調查,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談妥交易後,指示中信銀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以高於市價的每坪200萬元價格,購買國寶集團位於台北火車站前亞洲廣場大廈2樓,且無償給朱7億多元。 檢方因此指控,辜仲諒以借款、購買亞廣2樓等其他利益給朱國榮的方式順利完成併購案,讓台壽保股東無法取得更高的換股比例,所以辜仲諒跟朱國榮共同傷害台壽保股東權益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 為此,檢方連續2週傳訊台灣銀行前總經理魏江霖,針對中信金合併台灣人壽換股比例一事到庭查證,檢方質疑,重啟併購案時,台壽保董事會董事要求與中信金換股比例應該要到1.45,為何事後只換到1.44而低於董事的要求? 魏江霖說,重啟併購為上一案的延續,1.44是上次併購時談的條件,身為台壽保大股東的台銀,當然是希望此次能爭取更優惠的條件,但1.45只是期待、1.44則是心目中的底線。 公訴檢察官追問為何談不到1.45 ? 魏江霖答稱,整體來說,1.44的換股比例再加上中信金後來承諾,將所配發的現金股利灌入換股,實質所得換股比例超過1.6,已比原來的高甚至是「占便宜了」,就他記憶所及,宣布隔天台壽保的股票還漲停板,是不是對台壽有利可以看的出來。 檢方對魏江霖的證詞不滿,表示魏江霖所謂「占便宜」說法並不存在,指因為當初台壽保董事會希望台壽保能爭取1.45的換股比例,實際議約上只爭取到1.44。 朱炳昱證稱,當初協商換股比例時,確實接受中信金提出換股比例1.44,但仍希望股利、股息能加入換股比例,原本雙方僵持不下,後來獲中信金同意;朱說,中信金與台壽保的合併絕對是正確的決定,也絕對對得起台壽保的股東。 圖為台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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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