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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特權 |
心情隨筆|雜記 2015/04/28 17:17:21 |
我愛特權 前一陣子我的鼻子怪怪的,常常流鼻血,也常聞到腐臭味,連忙向在醫院工作的內人詢問。她也是覺得不對勁,說要幫我問看看! 沒幾天,她問到她們醫院的鼻科名醫,說明還是得安排一次看診比較好。問題是他是名醫,掛號都額滿了,怎麼看診?妻說沒問題,某月某日來醫院就是了! 約定當日,我準時到醫院,妻帶著我穿越醫院的大門,中庭,樓梯間,檢驗室,穿大街走小巷似的,最後到達名醫的診間!果然是名醫,門庭若市 ,不過妻不是大剌剌帶我進診間,而是走過旁邊的小走廊,妻還不時跟我吩咐小聲一點,不要讓人看到。走到一個不顯眼的門,開門進去,原來那是診間的後門。不到五分鐘,妻便拉我進名醫的診間,看診詢問狀況、切片,並安排下次檢驗的,所幸後續檢驗報告並無大礙。 這次檢查真的要感謝我內人及那位名醫!醫院有個熟識的人真好,這次的安排看診,省下我排隊掛號的時間,以及檢驗結果的等待煎熬,對我來說是難以估計。 各人有各人的交友圈,人脈關係,我運用我的交友圈讓我的健康疑義得到一個還不壞的結果。人人皆是如此,運用自己的關係,為自己製造自以為便宜行事,他人看起來是特權的事。敝人以為,特權大約可分為三類:有法定的特權,交易的特權,不得張揚的特權。總統有空軍一號,出入警蹕,救護警消車輛遇緊急事件可在道路上優先通過,這是法定特權。餐廳買包廂,飯店住進VIP套房,機艙升等商務艙,老客戶的消費有優惠,這是交易上的特權。而託台鐵的親戚拿一張連假的花東車票,託經紀公司的朋友拿一張江蕙的演唱會門票,如我託妻子看名醫,都是不應說的特權,說違法應該沒有,但讓人知道就似乎不好,不應張揚,不該高調其事或臉書打卡。 近來李姓女星因攜家帶眷連同朋友一票進入戒備森嚴的國軍高科技軍區,打卡露臉炫耀,而引發大眾譁然!敝人以為,這就犯了「不應張揚的特權」的規矩。李姓女星有其人脈,有飛行員的親戚不令人感到意外,會去參觀空軍基地,高科技飛行器,也是人所嚮往。但是高調張揚其事則是犯了大忌,他人一定想,為什麼我沒有?犯眾怒再加上應對不當,李姓女星成為眾矢之的,隨後欲追究的:進營區有無合乎規定、戴高科技頭盔有無合乎規定、保母有無合法、連飛行員戴頭盔出營區之事都被扒糞出來,以致後來幾乎無法收拾,梅花星星掉滿地,李姓女星更以「被焚燒的女巫」自比其處境。 我在想,我看名醫之事,若高調張揚,可能會因為我默默無聞,一兩次沒事,最後被人知道,可能會害了我妻子及那位名醫,而我以後再也沒有看診特權。李姓女星若能事前多想想,來之不易的特權能低調點,默默的做,細水長流,以後不是還有很多戴高科技頭盔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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