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6/11/30 17:34:56瀏覽868|回應0|推薦3 | |
台大機械系出考題,「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被同志團體告:「可能」影響同性戀者的權益:違法,教育部從「同志」如流,懲處3萬元罰款。 台灣所有的「合法」家庭都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教育部會不知道嗎?(同志家庭還沒有合法)(註一),為何講事實,就是違反性別多元價值?就是違法?一定要符合同志們的想法才是「合法」? 這種「莫須有」、不合法、不符合大眾邏輯的指控,教育部也欣然的接受!教育部是為了同志的想法、福利而成立的嗎? 需要這樣「非常熱情」的擁抱同志,搞文字獄,箝制思想、犧牲一般大眾的言論自由嗎? 如果考題寫「吃肉的好處」,是否吃素的也要出來指控這個老師歧視吃素的? 如果考題是「吃苦瓜的好處」,是否沒有吃過苦瓜的都要出來指控歧視? 教育是神聖的領域,為何教育部要當同志運動霸凌大眾的劊子手,將這種有高度爭議的兩性關係議題導入教育界,推廣同志教育,並利用個人的厭惡來當懲處的標準,箝制教育者的思想? 贊不贊成同性戀是個人自由,是觀念問題,是可以討論,有言論自由的;但, 我們的教育部卻「明訂」:寫「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不合法,有罪! 教育部只會跟著極端的民粹走? 註一:腦殘的人請不要說我在搞「歧視」 |
|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