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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聖塔莫妮卡
2009/07/10 12:54:49瀏覽1172|回應0|推薦1

廿平方公里的土地,住著九萬人。這是什麼概念?

高雄市三民區近廿方公里,住了三十六萬人;台北縣三重市十六方公里,住了四十萬人,永和市不到六方公里,住了廿四萬人;台北市松山區九方公里,住了廿一萬人。總之,人口密度大約是四分之一。但是不要誤會,這個城市一樣蓋滿了房子,沒有閒置的土地,只不過許多房子周遭都留有庭院,這些房子又多只有兩層樓的高度。道路的寬度可能相差不多,只不過在台灣幾乎全部留給汽車,在這裡,汽車的空間只有不到一半。一樣是「棟距」廿十公尺,在臺灣的所有城市,是沒有或幾乎沒有人行道,然後停著汽車,然後是四線汽車道;在這裡,是沒有劃設分隔線的八公尺寬小馬路,馬路旁可能是兩側各三公尺寬的綠油油的草地,草地上種植了高大的松樹或椰樹,再往兩側是各自向內退縮了三公尺的各宅的庭院。諸如此類。

這裡是聖塔莫妮卡。

以我有限的經驗,美國的一個block通常是亞洲成年男性(也就是我)走一百五十步的距離。這種block的長度在洛杉磯與曼哈頓是一樣的,雖然天際線截然不同。各個block較長的一邊,住戶之間都是連續的,中間沒有任何巷弄或街道,而較短的一邊中間通常會有一個讓收垃圾的工人工作的防火巷,這條巷其實也不窄,大概足有六米八米寬,兩車對開不成問題。扣掉這條巷,大家可以估算出來每戶從前院人行道到後院圍牆,也就是大約六十步,每戶約寬廿餘步,大約兩百餘坪的土地,也就住著一家人,通常三、四人,有時多一點,五、六人算最多。但是有些long block甚至要走上四百五十步,例如我住在西北向的林肯街(也就是第八街)與通向太平洋的西南向的Alta街附近,從一街道廿六街的標準block距離大約一百五十步,但這條Alta街在第七街和第四街之間確變成一個long block,因此防火巷也就跟著走西南向。這個Alta Ave的房舍寬度與深度又都比林肯街的住戶大個六成,三百多坪土地住一家人,大概是聖塔莫妮卡的頂級地段之一了。在Montana西北邊、第七街西南邊,就是這樣一處地區。多麼舒服寬敞的空間啊,這就是我目前所居住社區的週遭狀況。(參見http://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ie=UTF8&ll=34.027766,-118.506389&spn=0.008412,0.013754&t=h&z=16&brcurrent=3,0x346ef3065c07572f:0xe711f004bf9c5469)

聖塔莫妮卡也不都是這個樣子,從google map上就可以看到,我所居住的是在Montana Ave西北邊的一個綠油油的區域。Montana Ave的東南邊居住較為密集,從google map上看起來,好像公寓蓋滿了整個區域,然而環境其實也非常之佳,三、四層的公寓本就不算密集,街道一樣被樹蔭掩蓋,對我而言是個更容易習慣的、甚至也更為舒適的生活環境。

(參見http://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ie=UTF8&ll=34.021293,-118.503765&spn=0.002103,0.003439&t=h&z=18&brcurrent=3,0x346ef3065c07572f:0xe711f004bf9c5469)

每週都有幾次,我會來回走上三、五公里,到聖塔莫妮卡市中心的第三街徒步區(Promenade)逛書店;這兒也有電影院,以及許多成衣、飲食的選擇。我也常從住處走到海邊,單程不到一公里,而且其中沒有一個紅綠燈,路兩側全是非請勿入的民房------當然,以台灣的標準來說,各個都可以說是豪宅了。這個社區的起價不會少於百萬美元,通常在兩百萬美元以上,雖然半個世紀前也就是五、六萬美元的價錢。房東是在地的家族,十七世紀從英國到了賓州,最後移居此地,也已有百年了。一些住在附近的親戚在半世紀前投資房地產賺了大錢,他自己雖然退休後較為拮倨,但擁有此一祖產,靠著當寓公也可以勉強餬口了。他笑稱「地段」永遠是最重要的,對此我雙手贊成。

延著Montana Ave有三號大藍色巴士(BBB),也就是聖塔蒙尼卡巴士,通向西塢的洛杉磯加大;如我所說,這條路的西北側是比較高級、居住更為闊綽的地段,因此三號線所經過的地區也就顯得美輪美奐。二號線走Wilshire Blvd,路旁就擁擠些,而更往東南,走Santa Monica Blvd的一號線,兩側就感覺不怎樣了。乘客也大不相同;三號線多是白種中產,到了一號線西裔人口的比例就大幅增加。

由於洛杉磯人口密度較低,地鐵非常不發達,巴士系統反而號稱全美最佳,價格也頗公道,75分錢一趟BBB20分鐘走完近七公里的蒙大拿街,速度也過得去。不過要走遠些,像是到市中心,搭巴士就得耗上近一個小時;若是更遠的,像是東南邊的迪士尼,開車就得一個小時,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則恐怕得耗上兩個小時。稍微要住得久一點的人都會考慮買車,因為在這裡沒有車實在去不了多少地方。

美國城市的人口密度僅是台灣的四分之一,由此能夠造就許多漂亮的街景,但這類社區也要付出許多的代價。社區周遭,要走四倍的距離,才能找到一家便利商店,或者一家勉可糊口的小館;離開社區,也要有四倍的距離,才有像樣的商業集中區,而且這個商業區的人流密度或者也只有台灣城市的四分之一。日本人、台灣人、韓國人,甚至上海人、青島人,都不覺得這樣的居住環境特別吸引他們。何況亞洲稻米區的人口密度大,再怎樣也不能學美國郊區住宅這一套。不過若在美國感受到這種社區的魅力,想要移植一些內涵回台,倒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藉由社區大型公有停車場、密集的巴士或捷運,以及更為寬闊的人行道與更為狹窄的汽車行車空間,轉變人們通行與生活、走路與開車的習慣,其實未必不是沒有可能。我在太平洋岸看著夕陽緩緩沉入聖塔莫妮卡的山頭,想像所謂「淡海新市鎮」、「青埔新市鎮」的前景;或許那樣偏遠的台北遠郊,是可以實現人們美國夢的地方------然而,這種美國夢,人們確實又並不喜愛。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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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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