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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 18:51:52瀏覽561|回應2|推薦1 | |
ㄏㄏㄏ在中華民國98年1月19日前我終於領到了消費卷了 中華民國創立97年來第一次由國家發行消費卷真可以還富於民了。ㄏㄏㄏ還在現在鄰近的國家日本新加坡香港都可以領。台灣怎麼沒得領嗎?終於也讓我領到ㄌ 人人有獎,不是先前的以戶為單位,搞的大家還沒領就先辦離婚。 我領到消費卷之後首先想先拿去廟裡拜一下,順便買一下樂透彩,不一定意外之財獎金加倍送喔。 在來跟老婆商量一下要買什麼東西,民生用品嗎? 聽說衛生紙可以買快2-3年用不完 可是好像不缺 電子用品嗎? 數位相機 我有 攝影機用不到 電腦 我有 筆電用不到 去看電影 太浪費 自己下載比較快 唱歌 有點浪費 家裡唱不用錢 吃一頓小吃 沒發票不能報 上餐廳跟家人吃一頓 可以喔反正大家都出一份 買房子 可以ㄟ付頭期款ㄏㄏㄏ裝肖仔 買車子 可以喔頭期款我付其餘給老婆繳 我想我還是換掉家裡老舊的電視機好了,可是消費卷不夠喔我的加上我老婆的還有爸爸的媽媽的都不夠,早知道多生幾個現在已經來不及。算了我去跟我弟弟妹妹跟妹夫還有朋友收購吧?希望他們能夠8折賣我吧? 這樣我買一台液晶電視42吋可能不用花5000元喔ㄏㄏㄏ賺到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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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