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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該廢嗎?-----談大快人心
2010/03/10 17:37:16瀏覽1545|回應17|推薦45

 

我不知道歷史上有沒有包公包龍圖

祇知道

戲台上包公處斬大惡不赦之人
戲台下的戲迷同感大快人心
為什麼"大快人心"因為正義得以伸張
 
 
談死刑該廢還是不該廢
不宜從宗教寬容和尊重生命的觀點出發
人的世界就要 人的觀點
或說
"你不是神你無權奪人之命你無權判人於死"
"神才有權定人生死"
天啊
人類歷史從來不曾出現神的審判
 
縱觀有史以來
"大快人心"
就是一條鐵則
對 大惡不赦人之人處以極刑必然"大快人心"
除非
發生錯誤的審判
在鐵證如山之下的死刑判決不宜廢除
不為報復
不為教化
很單純的就是要"大快人心"
要能"大快人心"就是要能伸張正義
不能伸張正義的世界必定是亂世
廢死刑怕會發生更多的勒索撕票案
那不就是亂世嗎?
誰來伸張正義------法律
 
 
人嘛
敢做敢當
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誰廢死刑誰就要對整體社會的後果負責
尊重生命之人絕不會做極惡之事
尊重生命之人絕對不是喪心病狂之人
做極惡之事的喪心病狂之人絕對不知尊重生命
既然不知尊重生命
處以極刑也是應該
殺人者和貪腐敗國重大犯罪者......等等
被確定是大惡不赦之人
應該被處以極刑
才會"大快人心"因為那是伸張正義
 
 
立法當局如能把類似"死刑之廢與不廢"等爭議不下的政法大事
集中起來
交給政院
辦個公投
 
為爭議解套
這錢花得不很值得嗎?
 
  
除了修法之外
直接相關的政務負責人員
實不宜發表個人意見
因為公務員的守則就是依法行政
 
補充:  

廢死刑就代表有人權嗎?正正當當地依法處決罪證確鑿,罪無可赦  天理難容的人犯是不人道嗎?值得思考!職司法務的政務人員,努力把治安做好,沒有罪犯,老百姓能免於恐懼樂業安居,生活品質良好,照顧到絕大多數人的人權,這樣的社會才是有人權的社會吧! 

除非廢死刑的目的是要擠進世界潮流,但是.潮流一定正確嗎?對壞人寬容就是對絕對多數的好人殘忍,仁慈不要用錯地方!儘管這位政務主管的個人操守和私德一等一的良好,但是因為認知和觀點偏差,言行不當,沒能在職務上兼善天下 依法行政,這樣的政務官應該下台(不用下地獄) ,才會順天應人!!!

要不然,解套方案也很簡單:

解套方案一:公投.廢或不廢,直接訴諸民意公決.

解套方案二:保留死刑(不廢),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修法加上"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條款),擴大判決裁量空間,也是可行辦法吧? 那麼,會判決犯人死刑的法官自然會大大減少吧?法官若錯判誤判而造成死刑冤獄,法官自負其責,要受到追究.

100313加註: 

 寧願下地獄也不殺人的"慈善部?"部長於昨(11)日晚間辭職下台

看昨天的東森和中天電視的電話投票加總 十一萬多票,贊成廢死刑的不及上萬,不到一成大約8-9% ,下台也是順天應人吧!期望繼任者要是一個法家和儒家思想兼容並蓄的公僕,不光是個慈善家,至少要依法行政兼善天下.

下台風爆也許是肇因於議題祇呈現了一半:

廢除死刑.....廢除死刑......頭頭尾尾都祇聽到在爭議死刑廢或不廢    

而廢除死刑之後如何呢?沒下文?

如果能出現

要維持死刑還是要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還是兩者並存?的完整議題

這樣就有討論空間

大概就不會有一面倒的反對聲浪

不過政務官坐上那位子

修法之前仍應依法執行既定案件

我想她是因堅持"不殺死囚"的信念而坐錯位子吧

下台收場也是必然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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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nflwrhy&aid=384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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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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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2010/03/22 10:28

所以司法官的權利很大, how lucky we are 我們沒有請到一個殺人狂當司法官,台灣人的福氣. 陰德啊!

那麼誰要當劊子手? 難不成台灣的司法官有責任訓練培養操刀的劊子手? 即使不用刀,也比用刀難,而且可怕的是最近距離接觸死亡,由自己的手. 你願意你自己或你的子孫擔任這個工作嗎? 或是親友? 或是鄰居? 或是同事? 太可怕了,我會害怕跟這些人交往.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22 11:17 回覆:

引用文章包青天開鍘 沒人批血腥

【聯合報╱許博喬/大學講師(台北市)】
2010.03.22 03:45 am

 

..............記憶中,並沒有人權團體跑出來抗議,亦沒有媒體批評血腥暴力,大家要看的是公理正義得到伸張,這就是庶民心聲。

其實老百姓都是心懷慈悲的,誰想致人於死地?新任法務部長即將上任,民眾殷切期盼的,正是一位能貫徹馬總統依法行政理念、勿枉勿縱、公正無私的包青天。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89611.shtml#

天道運行

自在日常之中

獎善罰惡

由不得你我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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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fortunately
2010/03/22 09:55
在台灣, 有能力司法的人居然需要操刀 - 難怪台灣沒有人才!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22 10:17 回覆:

比喻之詞

簽了執行令

好比執刀割瘡擠癑 一般

小的

學問差

表達的不佳

諒之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22 11:21 回覆:
引用文章廢死之路的選擇…
【聯合報╱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澎縣馬公)】

....................但是社會不瞭解的是,法官們大多抱持慈悲心,如非絕對必要,都不願判被告死刑。因此有不少本該被判死刑的被告,都被法官找一些「理由」,判成無期徒刑。

但當前的無期徒刑關個廿年就可假釋,法官一念之仁,很可能讓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感受不安與不平。

如果修法把原可能處死刑的犯罪,按其犯罪惡性分級,分別設緩死刑、終身監禁、五十年、四十年與卅年得假釋的無期徒刑等,同時,要求其必須在專設監獄服一定勞役,賺錢養活自己及賠償被害人;且服刑態度不良,不願服勞役,就不可能假釋。而死緩及終身監禁的罪犯如不安分服刑,社會可以討論,是否在一定條件下,予以死刑,讓死刑保留在最後不得已的防線上。

如果有這樣的長期監禁與終身監禁刑律,使被告確有與社會隔絕的效果,持一念之仁的法官,或許就更有死刑之外的選擇空間,不讓應與社會隔離的被告,輕易假釋出獄,給社會更公平正義的司法。

【2010/03/22 聯合報】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89607.shtml#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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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王清峰
2010/03/21 21:12

只談大快人心-豈不膚淺? 草民飯後隨口之論可也,登大堂而議则不可.不過閣下可以自告奮勇擔任劊子手, perfect 人選

.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22 10:02 回覆:

雖不同意妳的高見

但支持妳有發表的自由權利

我尊重各別不同的看法

承蒙妳瞧得起

祇是我小民既無能亦無才

更無膽量拿起刀子

妳要我坐那位子

啊!不敢!沒資格

不過要更正的是坐那位子的絕對不是劊子手

是有十足的能力

執法如山  

替天行道

纔是適才適所的樹德人選


東方焱淼 【靜讀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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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主張死刑的。
2010/03/21 10:01
正是要維護更多無辜生者的權,才必須對踐踏他人生之權義的行為,有這樣的懲誡。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和宗教理法不相駁,也不近相干,這是「沒有規距不成方圓」的中國人,亙古的守法依據和作人的道理。

真的碰到慘絕人寰的變態和傷天害理,你是會為伸張正義,要求死刑的懲誡的,不但是死,是殺無赦。不僅是告慰無辜死者的在天之靈,更是要昭告天下,讓那些黑暗變態的靈魂知道,做錯的事,是要付代价的。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22 10:07 回覆:

執法如山是替天行道

目的是除惡立善  

謝謝回應


thy 8000元孝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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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介2
2010/03/13 12:13
死刑與慈悲 不能畫等號

十二日聯合報頭版出現「廢死丟官 王清峰..........

...........................

死刑既是社會遊戲規則之一,執法人員執行死刑,並不是不尊重人權,不愛惜生命;而將死刑存廢與人權或慈悲畫上等號,有如意識形態綁架政治與選舉,永遠無解,社會將付出更多代價,豈是王部長本意,更不是慈悲為懷者所樂見。

【2010/03/1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72167.shtml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13 12:14 回覆:

進入太平盛世的文明境界

時候到了

水到渠成

野蠻人消失了

有死刑也判不到了

供著擺設了

自然就廢了


thy 8000元孝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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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文章
2010/03/13 12:05

1.人道的廢死條例?http://blog.udn.com/veno/3847500

........台灣整體的混亂有目共睹,政治紛亂、教育不彰、經濟貧瘠,以王清峰和廢死聯盟的佛心來看,立意雖甚佳,但恐怕他們的生活圈不在底層,很難想像底層的生活恐懼實態........王清峰的仁厚無庸置疑,但時代不對,這是台灣很多高級知識份子的盲點所在,沒有到底層過日子做真實的體驗所致,所以所言所思雖至善,卻無法應合現實.http://blog.udn.com/veno/3847500

2.

罪與罰

..................民主自由如美國,文化淵源近似如日韓,皆迄未全面廢除死刑;可見罪與罰的辯論,其實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將個人信念凌越國家法制與社會共識之上,她的辭職,毋寧乃是必然之理。

但是,這卻亦不能抹煞王清峰是一個鮮明的人道主義者,她因主張廢除死刑而請辭獲准,也算是求仁得仁。

【2010/03/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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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人民應有的生活條件~良好的治安
2010/03/12 04:38

死刑法條的制定是維護治安的一大助力

若無死刑法則人民難生活於安樂

王清峰下台亦是~大快人心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13 08:51 回覆:

下台風爆也許是肇因於議題祇呈現一半

廢除死刑.....廢除死刑......頭頭尾尾都祇聽到在爭議死刑廢不廢    

而廢除死刑之後如何呢?沒下文?

如果能出現

要維持死刑還是要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還是兩者並存?的完整議題

這樣就有討論空間

大概就不會有一面倒的反對聲浪

不過政務官坐上那位子

修法之前仍應依法執行既定案件

我想她是因堅持"不殺死囚(不殺生?)"的信念而坐錯位子吧

下台收場也是必然

thy 8000元孝親費(snflwrhy) 於 2010-03-12 11:11 回覆:
是啊!

一定大快人心!

看昨天的東森和中天電視的電話投票加總 十一萬多票,贊成廢死刑的不及上萬,不到一成大約8-9% ,下台也是順天應人吧!期望繼任者要是一個法家和儒家思想兼容並蓄的公僕,不光是個慈善家,至少要依法行政兼善天下.

銘謝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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