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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父拋棄最終控告成功的驚世女兒
2013/03/30 06:14:53瀏覽1844|回應1|推薦4

兩個月前在某女性網站上讀了一篇自述文,讓我久久不能忘懷。

(link: http://www.dailyworth.com/posts/1469-separate-money-sane-marriage#.UVXs-1eXuzk)

懂英文的自己去讀,原汁原味比較震撼,文章下面的回應也都很有趣。

 

文章主題是講女性要掌管好自己的財政,要有自己的私人帳戶,基本上整個DailyWorth網站主題就是在指導女性理財。

我覺得人要對自己的財政負責是天經地義,所以並沒有很在乎那文章的主題,我比較介懷的是那位筆者的童年故事。

 

那位筆者的父親在她小時後就為了其他女人而與筆者母親離婚。

她父親挺有錢,所以離婚等於她和她母親的經濟能力大跌,最後她們是接近乞討才拿得到每個月的贍養費。

要知道雖然法院能判決贍養費的數目,但男人會不會付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後果然,筆者父親賴掉離婚時說好會負責的子女大學學費,她被哥倫比亞大學這類名校入取卻沒錢讀。

她火大,先去讀個便宜的大學,然後努力打工存錢,存夠錢後一舉把她生父告上法院。

離婚協議白紙黑字,她沒有不贏的道理,最後她終於如願以償,轉到哥倫比亞大學把學位修完。

向人拿錢過程中的屈辱怒罵就別去說他了,讓她最不能理解的是為何父親寧可付後母之前婚姻的小孩的學費,也不肯付親生女兒的學費。

你去那網站還看得到她本人的照片,其他文章中有提到她怎樣走過離婚,努力教課寫文,現在好似再婚過得還不錯。

 

她的敢做敢為著實讓我震撼好久。

一個父親離婚歸離婚,外遇歸外遇,就算養到小三小四,這和棄自己的親生子女不顧依舊是兩回事。

這行為不管在那個社會都不會被接受。

所以在這不公平的待遇下,那位筆者的精神真的很讓人佩服。

想想大學不過是十七八歲的事,她還那麼小,不但沒被環境打倒,甚至還有那個膽識及法律常識,去爭取她應得的。

生父雖然無良,但她還是贏回她的未來。

無論如何那種精神是該讓人學習的。

 

 這實在是很讓人受到啟發的故事呀。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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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keptical&aid=744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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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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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2013/04/20 01:52

讀大學,應該超過十八歲了吧?

怎麼讀起來,像是子女在搶遺產。

Jadelyn(skeptical) 於 2013-04-20 06:45 回覆:

離婚協議書上寫得很清楚,父親會付子女大學學費,最後他毀約,不肯付,所以才去告。Breach of Contract.

不是爭遺產 (Estate),她老爸還沒死呀,拜託 XDDDD

去讀原文吧,比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