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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1 03:13:16瀏覽5314|回應0|推薦0 | |
我是百分之一千的亦舒迷,當初會開始讀草莓圖騰,乃是因為亦舒作品每下愈況,以至於不得不找個代替品讀讀消磨時光。 我中文只讀到小學畢業,現在還懂得讀與寫中文,完全要感謝亦舒讓我模仿練習,抓文字的節奏,以及通順感。 但,那種充滿文抄工的練習文,只是小學生練習簿,我不會拿來公開,更不會拿來賺錢。 小學老師不是都會叫我們回家背課文,第二天上課考默寫嗎? 抄寫是學習的過程,並沒有錯。 錯誤是,把那抄來的東西當成是自己的來賣錢。
抄襲的定義是引用他人文章句子超過五字,卻不用引號標示並註明資料來處,或者使用他人的創意與點子卻把此功勞歸功於自己。 關於抄襲我以前寫過相關討論: 抄襲! - 我不思,故我不在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skeptical/1131348#ixzz2JTGf6Gzx
外國教育很早就開始教我們如何正確引用,而且沒有背課文默寫這種學習方式。 台灣教育鼓勵背佳句這種教學方法,還有古文背誦再於文章中應用的文化,實在是很容易讓人不知不覺中抄襲了還不自知。 小說中要引用形容辭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而且還要正確引用,那更是奇怪,例如我寫:華楓的美,不是女孩青澀的美,而是只出現於女人最醇美的時刻的美,像煙火放到顛峰,花開到茶靡,走到盡頭去無可去,讓人幾乎捨不得莫待無花空折枝的美。 OK,先不管此句寫得有多爛,我們來給上面那句加上正確引用,會變成這樣:華楓的美,不是女孩青澀的美,而是只出現於女人最醇美的時刻的美,像煙火放到顛峰,花「開到茶靡」(曹雪芹),走到盡頭去無可去,讓人幾乎捨不得「莫待無花空折枝」(杜秋娘)的美。 (基本上還要加上作品年代,底下還要加注解寫出作品全名,這裡我懶去查,就先省略。) 我不知道你覺得怎麼樣,我個人是覺得超級妨礙閱讀通順,而且如果寫的是小說,不是論文,這樣在形容處引用是真的很奇怪。 華人文化真的對抄襲沒有感覺一樣,古詩詞能夠信手拈來,是會讓人贊歎的,但那個前提是,就算沒有引用之標點符號 (古文是完全沒有標點的,要他們加引號你是想太多了),大家都知道那些文字是借來的,而不是原創。 試試把李白的詩當成是自己的然後獻給皇上,就算在古代,也還是會背上欺君之罪而丟腦袋的吧。 所以重點是,不能誤導別人把不是自己的東西當成是自己的,如果借來的句子大家一看就知道是借來的,因為大家小時候都背過唐詩宋詞,就沒有關係(Pass the “Prudent, reasonable person test” …o.O那位律師來翻譯一下),不然就是小偷行為。
我不想去把草莓圖騰抄整段句子的剪貼放上來,因為網路上到處都是,可以自己去查。有些例子我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但有些例子就很難通過那Reasonable Person Test了。 只抄四字,我們還可以說那只是成語運用,無傷大雅;形容詞五六個字類似,雖然原創性大打折扣,但勉強可以說得過去;只是我真的不知道寫小說還整段整段句子這樣抄,到底算什麼? 好吧,不是論文引用,所以不想加引號妨礙閱讀,那好歹多改幾個字吧。 抄了之後再找原作者來說他不介意,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還是抄了不是嗎? 做錯事被原諒了,不代表沒做錯事,而且還要不肯道歉,硬是說只要原作者原諒了就沒關係,是很錯誤的教育示範。 又不是他當初在出版之前同意讓人抄的,這種馬後炮實在很無聊。 當時加個注解說一下原出處就好了。 何必搞成現在這樣。
抄襲是很敏感的事,這種事在學術界是可以毀掉一個人的未來的,如果真的那天要拿寫作出去討功賣錢,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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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