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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思!為既非含金湯匙出生更無法成為俱樂部會員的貴子弟未來好好想想!
2013/09/25 21:08:30瀏覽1249|回應1|推薦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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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含金湯匙出生?是該俱樂部會員?

 

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七條規定:「通訊監察所得資料全部與監察目的無關者」即應銷毀。

就申請並獲法院許可監聽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有關背信官司案之譯文,內容不僅與柯建銘背信官司全然有關,換言之;完全符合該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七條規定,從中更意外截獲及赫然發現屬國民黨籍不分區立委的國會議長王金平打給柯建銘,為柯建銘背信官司再上訴之司法關說穿梭事。(內容略,齷齪簡直不忍卒睹每看一次就不禁 !@#$%^&* 。)

人在做,天再看。夜路走多,終會碰到鬼,一點不假!

今人證(曾法務部長、高檢署陳姓檢查長、高檢署林姓與張姓檢查官)、物證(譯文、上述人員證詞)及王金平自承確為柯建銘背信官司再上訴事向曾勇夫關說,並回報柯建銘謂曾已處理之始末皆俱在下。有所感?

 

實則上,該譯文只是意外截獲之部份內容,換言之,這僅僅是冰山之一角而已!多年來,究竟還有多少齷齪骯髒事被該二人黨“練肖話”給搓掉了,實難以想像!

 

誠如媒體人唐湘龍先生之警語:

 

王金平的關說是「政治介入司法」,很可怕。

三法官的裁定是「司法介入政治」,更可怕。

 

就日前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合議庭裁定,在王金平支付938萬元擔保金條件下准「定暫時狀態假處份」所請!

然民事法庭不能處理政黨之黨內事務!綜觀高院98年上字329號判決,內容明確提到「政黨自治」是屬於政黨內部的自我決議,普通法院沒有審就的餘地,「我們要強調『政黨自治』是政黨運作的基石,也是政黨存續的命脈,社會必需尊重『政黨自治』,因為政黨是為人民負責,法院不能加以審查。」

參照郝伯村、林洋港等“正港”國民黨人及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邱彰等被開除黨籍及申請假處分之裁定:均是“駁回”,正是:「民事法庭不能處理政黨黨內事務」實例。

 

百姓一心盼望著來自於法院的正義與公理端賴法官之別出“心”裁而非律法時,直言之,他們玷污了法官袍上黑白所代表的意義!

 

王金平位居國會議長之尊卻不知潔身自愛,被撤銷黨籍。今毫無明理義知廉恥之心,既非黨亦非人民(不分區立委)託付,誠屬假處分裁定938萬,為“錢”託付之王金平,老神在在的原因?更出奇的是:鬼都散的遠遠之時,倒是出現了一堆呼籲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主動和王金平談談的類“類”人,怪哉!莫名其妙到了極點!

 

OK,迄今你認為明禮義知廉恥、知大是大非及持正義大旗的一方是誰? 是你?是我?是他?(如辯稱緩則圓,圓則通之流及…,名字提都懶的提,免得污穢我的眼及我的嘴,以免!@#$%^&*又是一陣國罵!)

 

回歸主題,就上述問題,在個個磨拳擦掌準備在起跑槍響前報名,唯恐落於人後時,請面對祖先牌位捫心自問:「我是否真具有為人最基本要求,能判斷是非善惡,擁有明禮義知廉恥之心及在相關明文規定下,我是否為崇尚法治之人?」復再參閱下列競賽規則:

 

   *** 參加明禮義知廉恥比賽者須確遵下述三項競賽規則 ***

 

一、  凡心懷“情”字於理、法之前之昏庸愚昧者、或相關原因致而意識不清及未及膝之幼兒者,請退到一邊,稍息!

 

二、  凡心存“利”字(屎尿均霑共犯結構)、視禮義廉恥如無物、和稀泥及毫無法治觀念,瞎掰硬凹屬禽獸之“類”人者,亦同如心懷“情”字擺前的人,請退到一邊,稍息。喔!對不起,寫錯了,是滾到遠遠的屎尿桶子裡,倒立!

 

三、非上述一、二者,請就位。

 

直言之,你我既非含金湯匙,更非該俱樂部之會員,當「政治介入司法」,及「司法介入政治」成為氣候,日後還有正義置嘴之餘地?

當然沒有!本賽事規則若非如此嚴謹,這會是一場明禮義知廉恥、知大是大非及持正義大旗公正的比賽?

 

試想介入行政已讓你氣憤難耐,如進入職場前,貴子弟即使學富五車仍因高層電話“關心”,而高分落榜或面試後,請回!待通知;職場上,即使貴子弟工作能力再強,眼前職缺仍因高層“關懷”,而原地踏步,一次又一次接受一個個不知何處冒出胸無點墨,無半點能力的阿斗呼東喚西。謹記!“累死與氣死”這會是耳熟能詳,天天出自於貴子弟口中的字眼、…。很可怕,不是?

 

然更可怕及嚴重的是:他日對方酒駕重傷貴子弟,在加護病房躺了數個月後終在法院與該滿臉橫肉,酒氣沖天的酒駕肇事者面對面。法庭上,法官不因貴子弟缺了一隻手,少了條腿而心懷仁心,相反的因有高層“練肖話”致而酒駕肇事者無罪,貴子弟則因害他車子送修,精神損失…,賠償坐監。

 

至此,你的認知為何?事實上,你內心業知這不是無的放矢,不是危言聳聽,更不是筆者“練肖話”!

 

上述簡單的例子,你明知王金平為柯建銘司法關說是人神共憤,是法理不容,你還能假好人,不明事理、心存姑息與息事寧人,還自認是明禮義知廉恥、知大是大非及持正義大旗的一方?

 

再者,當吃肉喝湯之共犯結構成型時,為首者有這些毫無為人最基本判斷是非與明禮義知廉恥屬禽獸的“類”人類,為其後盾且搖旗吶喊為其撐腰,試想,俟其吃飽喝足,休息後,其後續之行徑會較今收斂?

呵!就眼前的整個蹄膀,怎會再對那小雞腿感興趣?當然不會,其行徑只是更齷齪、更卑劣與更明目張膽而已。

 

再說清楚點,你我辛辛苦苦賺錢,省吃儉用,繳稅,卻供他吃吃喝喝“練肖話”,搞工程,喬官司,置國家發展,甚至你我有關之法案繼續躺在那!供養他?別開玩笑!

 

慎思!為既非含金湯匙出生更無法成為俱樂部會員的貴子弟未來好好想想吧!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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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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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1012 立院趕豬」動員號召! 
2013/10/09 15:49

         
我從高雄出發!不出來吼牠幾聲,真的會內傷!   

紅衫軍、1012 師、怒吼團、趕豬營、4連8班,林兮就位!

報到時間:10月12日14:00

集結地點:立法院‧群賢樓 

任務下達:驅逐國賊立院趕豬解散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