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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大聲說比賽與相關規則說明
2013/10/12 11:35:41瀏覽1152|回應3|推薦53
 

             *** 參加  "大聲說,我明禮義知廉恥者" 競賽規則 ***

 ……………………………………………………………………………………………………………


大會報告:大會報告:參加人數踴躍,現場人數爆滿達十餘萬,請著黑與白二色服裝之民眾密切注意下述規定與參賽資格說明:

就司法關說及假處分案:

一、凡相關原因致而意識不清及未及膝之幼兒者,請退到較遠一邊,稍息!

 

二、凡藉如緩則圓,圓則通,屬昏庸愚昧及心懷""字於理、法之前,不明事理者、請退到左邊,"半蹲"並按牌示內容所示張口大聲說,我""明禮義知廉恥者一百遍。

 

三、 凡心存""字(屎尿均霑共犯結構)、視禮義廉恥如無物、和稀泥及毫無法治觀念,瞎掰硬凹屬禽獸之""人者,亦同如心懷""字擺前的人,請退到左邊,"半蹲"。喔!對不起,寫錯了,是滾到右邊的屎尿桶子裡,"倒立" 並按牌示內容所示張口大聲說,我""明禮義知廉恥者一百遍!

 

四、非上述一、二、三者,請就位。

 

 

謹記!今天「政治介入司法」,及「司法介入政治」業已日漸成為氣候下,日後不會再有正義置嘴之餘地!

 

當對方酒駕重傷貴子弟,在加護病房躺了數個月後終在法院與該滿臉橫肉,酒氣沖天的酒駕肇事者面對面。於此同時,別出"心裁"的法官不因貴子弟缺了一隻手,少了條腿而心懷仁心,主持正義,相反的因有高層"練肖話"致而酒駕肇事者無罪,貴子弟卻因害他車子送修,精神損失...,賠償坐監。

 

你明知王金平為柯建銘司法關說是人神共憤,是法理不容,你還能假好人,不明事理、心存姑息與息事寧人,還自認是明禮義知廉恥、知大是大非及持正義大旗的一方?

 

切記!當吃肉喝湯之共犯結構成型時,為首者有這些毫無為人最基本判斷是非與明禮義知廉恥屬禽獸的""人類,為其後盾且搖旗吶喊為其撐腰,試想,就眼前的整個蹄膀,怎會再對那小雞腿感興趣?

 

你我辛辛苦苦賺錢,省吃儉用,誠實繳稅卻供他吃吃喝喝"練肖話",搞工程,喬官司,置國家發展,甚至你我有關之法案繼續躺在那!供養他?

做夢!別開玩笑!

 

慎思!為既含非金湯匙出生更無法成為俱樂部會員的貴子弟未來好好想想吧!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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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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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敗
2013/11/12 07:03



Hot Rock(sirus) 於 2013-11-13 17:42 回覆:

一輩子最痛恨沒肩膀、假道學、落井下石、狐假虎威⋯毫無是非黑白觀念者。

不識錦上添花,只知雪中送炭!

捎來的問候收到了,謝謝您!

為國內當今的兩大硬漢及將在歷史上留名,亦受後人景仰的人物  馬總統與黃檢查總長加油!


灣 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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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2 19:08
用心良苦,只是您這些規則如果送進立法院政黨協商,一定改得面目全非!
Hot Rock(sirus) 於 2013-10-12 20:58 回覆:
與會人員你望我,我望你接著望著主席說:#%&,中途可以換氣嗎?這點一定要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