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靖波
一、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了中華民國的合法地位,至今未改。
聯合國憲章第五章第二十三條“安全理事會以聯合國十五會員國組織之。中華民國、法蘭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及美利堅合眾國應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
二、不要中華民國國號,共匪曾經後悔,我們不要重蹈覆轍
(一)、擅改國號,無法進行政府繼承,國家繼承則無法替代中華民國:
1949年,毛賊就對是否更改國號,改何種國號廣泛地徵求過匪意,當時,意見分歧也較大,有主張沿用中華民國國號的,也有主張另改國號的,最後共匪頭腦發熱,一味貪“新”,說什麼“沒有GCD就沒有新中國”,所以,1949年9月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號,於是SB毛賊竟真的在天安門廣場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但毛剛宣布完就後悔了,因為後來它發現國家分裂了。 “新中國”不但比“舊中國”小,而且還不能繼承“舊中國”,因而進不了聯合國,於是大發雷霆之怒,在會議上吼道:你們有誰學過法律的請舉手。當時舉手的僅董賊一人。
我們來幫董賊複習一下國家繼承的國際法概念:
“國家繼承是一國喪失其國際法律人格或喪失一部分領土時,它的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被別國(一國或數國)所代替的情況
。被取代的國家稱被繼承國,取代別國的國家稱繼承國。 ”
“當被繼承國的國際人格,即作為國際法主體的資格,不再繼續存在時,被繼承國的領土和居民全部構成繼承的客體,便發生全面的繼承。當被繼承國的國際人格仍繼續存在時
,則發生部分的繼承。 ”
“按照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的意見,發生國家繼承的情況有以下5種類型:國家部分領土的轉移(一國的一部分領土轉讓給他國);新獨立國家(原殖民地或附屬國獨立);國家的聯合(一國與他國聯合成立新國家);國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領土的分離(新國家從既存的國家分離出來);國家的解體(兩個或兩個以上新國家分離出來後,被繼承國不復存在)。”
“國家繼承涉及條約、領土與國界、國家財產、國家的債務、居民的地位和權利義務等方面。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把國家繼承問題分成3個項目
,即關於條約的繼承、關於條約以外事項(國家的財產、債務和檔案)的繼承、關於國際組織成員資格的繼承。 ”
“ 國際組織成員資格的繼承關於聯合國的會員資格,在聯合國會員國發生國家分裂而被繼承國繼續存在並繼續保有會員國資格時,
分離出來的新國家需要履行加入手續”
共匪叛亂,致我中華民國政府暫時遷都台灣,但共匪並未佔領台灣,因此,並未取得中華民國的全部國土,中華民國並未喪失其國際法律人格。共黨宣布新國號的行為屬分裂國家的行為,中華民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視其為“交戰團體”。所謂“交戰團體”,指“在發生內亂的過程中,當叛亂者或起義者佔據一定的地區,具備了作為事實上地方政府的地位,實際上已使國家處於分裂狀態時,中央政府(合法政府)或外國政府有時承認叛亂者為交戰團體”。後來雙方達成“一中各表”的共識,並“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以建立良性互動關係”(中華民國《國家統一綱領》)
故中華人民共和國此時要想進入聯合國,就屬“國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領土的分離(新國家從既存的國家分離出來)”,分離出來的國家對既存國家的國家繼承。
由於被繼承國中華民國發生國家分裂而中華民國繼續存在並繼續保有會員國資格,因此,分離出來的新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需要履行加入手續而成為聯合國會員國,否則,就不能加入聯合國。從1949年至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未履行加入成為聯合國新會員的手續。
一直以來,共黨指責中華民國政府搞分裂,其實共黨就是最大的分裂者,這也是共黨貪“新”的結果。
新中國到底有多新呢?當時毛賊沒想到,孫中山先生於1916年7月15日在駐滬粵籍議員歡迎會上演講《中華民國之意義》早就對為什麼於1912年1月1日所創建的共和國要稱做“中華民國”,而不稱做“中華共和國”作了精避的論述。他認為:“共和政體為代議制政體,代議政體旗幟之下,吾民所享者只是一種代議權。若底於直接民權之域,則有創制權、廢制權、退官權。” ,共和政體我們最多只有一個選舉權,直接民權則有四權,因而中華民國國號優於中華共和國,事實上也是如此,共產黨的共和為專制共和,人民連選舉權都無法保障,更不說創制權、複決權、罷免權了。所以人民共和,不但不新,反而語意重複,人民與共和二詞語義重複,當時共匪討論的國號還有“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人民、民主、共和更是三詞語意重複,如王大娘的裹腳,又長又臭,那比得上中華民國簡約幹煉。毛賊後來想到這一層,發現國號完全沒必要改,但卻來不及了,挽回的唯一辦法就是繼續非法,錯事做到底,不顧國際法對中華民國台灣進行侵略,其目的就是要滅絕中華民國,使中華民國喪失其國際法律人格,以便對中華民國進行全面國家繼承。所以後來毛賊發出“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的嚎叫。鄧賊時期也不讓步,叫嘯“台灣獨起來就打”。江賊就更邪門,寧願對俄羅斯放棄344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也不願放過台灣這一小小的彈丸之地。
(二)、神眷顧著我們,為我們保留了中華民國
共黨改國號喪失了政府繼承的機會,當時共匪若是頭腦清醒點,保留中華民國的國號,對中華民國進行政府繼承,則又當別論了。
下面又幫董賊複習一下政府繼承及其與國家繼承的區別的國際法概念:
“政府繼承是指由於革命或政變而引起的政權更迭,舊政權的權利和義務為新政權所取代。”
“政府繼承與國家繼承兩者的區別是:發生繼承的原因不同,國家繼承是由於領土變更的事實而引起,政府繼承是由於革命或政變而導致政權更迭而引起; “參加繼承關係的主體不同,國家繼承的參加者是兩個不同的國際法主體,政府繼承是在同一個國際法主體繼續存在情況下的新舊政權交替。 ”
如果是政府繼承那就慘了,“新”政府依對“舊”政府的繼承而取得對台灣的主權,並立即將國民政府趕出聯合國,攻打台灣也屬主權的國內戰爭而不是侵略,並反過來將國民政府視為交戰團體。果如此,那就真的是中華民國的大災難了,看看大陸共黨五十八年來的統治吧,殺人八千萬而毫無悔意,就知共匪若竊據中華民國的國號而對人民同樣實行獨裁統治,則中華民國的國魂離體消失,中華民國實際上就死了,剩下的只是一隻中華民國的軀殼,由共產主義的黨魂進駐中華民國,則共產黨借屍還魂,一個獨裁專制邪惡的中華民國就如此產生了。豈不是要糟蹋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污辱了三民主義。幸好神在關鍵時刻眷顧著我們,讓共匪得意忘形,意亂情迷,為我們保留了中華民國。
三、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是非法的:
(一)、二七五八號決議內容:
1971年,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放棄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非法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並承認其政府的代表為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代表。蔣介石的代表在聯合國之席位,應予以立刻驅逐。”
(二)、中華民國不承認其效力:
“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違反憲章規定,通過阿爾巴尼亞等附匪國家之提案,牽引毛共匪幫竊取中華
民國在聯合國及安全理事會中的席位;我們本漢賊不兩立之立場及維護憲章之尊嚴,已在該案交付表決之前,宣布退出我國所參與締造的聯合國。同時聲明,對於本屆大會所通過此項違反憲章規定的非法決議,中華民國政府與全中國人民,決不承認其有任何效力。 ”(蔣中正總統:《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
(三)、二七五八號決議違反憲章規定
中華民國的國際人格仍繼續存在,只能發生部分的繼承,不能發生全面的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當另行申請入會,與中華民國並列存在方符合聯合國憲章。但二七五八號決議不顧憲章規定,如此粗暴的對待一個創始會員國已成為聯合國的恥辱。
四、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意義:
(一)、保存了中華民國:
發生全面的國家繼承時,中華民國的領土和居民全部構成繼承的客體,中華民國的國際人格,即作為國際法主體的資格,不再繼續存在,中華民國將遭滅國之災。但中華民國在決議表決前先行退出聯合國,脫離聯合國的一套遊戲規則後,作為非會員國繼續存在,保存了中華民國。
(二)、維護了憲章之尊嚴
二七五八號決議本身違反憲章規定,但若執行這項決議則又需一套非法的執行程序——驅除一個合法的會員國,中華民國事先退出,不讓聯合國成為一個下三濫的打手,維護了聯合國憲章之尊嚴。
(三)、顯示反共復國的決心
漢賊不兩立,吾恥與魅魑爭光。
(四)、為國際間承認和同情中華民國留有空間:
1、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成為非會員國,保存了中華民國的國際人格,別國可順理成章的繼續承認中華民國,繼續同中華民國保留或建立外交關係。從1971年至今,儘管中華民國的國際生存空間越來越小,但到目前為止仍有20多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同中華民國保留外交關係。
2、未同中華民國保留外交關係的國家也大多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對中華民國政府表示了同情和支持:
各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交公報中,對台灣的法律地位的表述用“承認”一詞的很少,大多數建交公報用“認識到”、“注意到”、“尊重”等述語,如中日聯合聲明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並未使用承認一詞。
五、中華民國國號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現在,《九評共產黨》橫空出世,退黨大潮洶湧澎湃,至發貼時止,三退人數已達13,937,843人,
民主的力量在聚集,共產政權岌岌可危,中國向何處去?第一擺在我們面前的就是國號問題,我們已知:共匪改國號已是二分天下,若再改國號就是三分天下了,現在分析一下,各國號的可行性:
(一)、若啟用新國號將二分或三分天下
有人提議啟用新國號,如“中華聯邦共和國”、“中華合眾國”等,如此將導致二分天下或三分天下:
1、若中華人民共和國喪失其國際法律人格,將二分天下:
此時新國號可順理成章的全面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席位,但與中華民國的關係仍為兩個獨立的國家,中華民族繼續分裂,即使各變成兩個民主國家也將無法統一,此乃二分天下。
2、若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喪失其國際法律人格,始終控制一、兩個省,將三分天下:
此時新國號不能全面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只能部分繼承,並另行加入聯合國,此乃三分天下。由於中共掌握有核武器,此時若打內戰將不是人民之福。若內戰不可避免,倒不如不變革,繼續讓共匪統治好了。因此,另啟新國號是行不通的。會不會再有一個類似的二七五八號決議全面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呢?不可能,二七五八號決議本來就是違反憲章的,是由共黨國家及亞非拉小國起哄生成的,現共黨國家全線崩潰,再生成一個違法的決議根本不可能。
(二)、不啟用新國號則只能在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已有的國號中選擇:
1、若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將二分天下,仍無法統一兩岸:
新的民主政府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政府繼承,將共黨趕出聯合國,這是毫無疑問的了,但該國號中華民國不會承認,兩岸無法統一,聯合國對中華民國的不公平待遇也得不到糾正。另外,該國號太臭,誰要?一聽這國號就想起共黨獨裁,殺人無數,因而頭皮發麻心發慌,誰都不會喜歡。
2、、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維護了中華民族的統一,故中華民國的國號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兩岸統一順理成章,由於聯合國憲章第五章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了中華民國的合法地位,中華民國會順理成章的重返聯合國,全面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廢除二七五八號決議,維護聯合國憲章的尊嚴。即使共黨盤踞一兩個省,到時中華民國也會請求聯合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代表,立刻驅逐。
綜上所述,中華民國是未來中國應用的唯一國號。共產黨是中華民國的亂黨,它尚且知道中華民國國號的寶貴,我們有何理由拋棄中華民國。所以,在《未來中國論壇》,我建議先達成一個共識是非常重要的,不妨先討論一下我的上述意見是否成立,如成立的話,那國號問題就不要再爭論了,我們集中精力好好討論怎樣光復和建設中華民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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