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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車砸爛就好了!
2009/12/08 16:56:52瀏覽1298|回應1|推薦5
  昨晚在跳蚤市場,外頭風吹來稍冷,我站在門口看著路過的三兩人群,有兩位國中學生從門口對面經過,高談闊論的聲調彷彿要讓整個社區都聽見他們的對話。

  兩人談到的話題,似乎是在路上碰到某些不愉快,兩人聊得非常開心,講著講著忽然聽見甲對乙說:

  「那還不簡單!擋到你的話,下次把車子砸爛就好了啊!」

  男學生乙聞言,大笑出聲,頻頻讚好。


  不一會兒,幾位國中男女學生走過,走在最前面的高大男學生邊走邊回頭跟女同學說笑打鬧,看見有隻流浪狗從身旁緩緩經過,突然衝上前作勢驅趕。

  流浪狗受到驚嚇,夾著尾巴(真的)往前溜,高大男同學並未罷手、繼續追了上去,大約追趕了十公尺,直到那隻流浪狗鑽進一旁巷子裡才停下,然後回頭跟同學們耀武揚威,好似他追趕無辜流浪狗的行徑是多麼英雄典範的事。

  高大男學生的那幾位同學笑得樂不可支,還聽見其中有人說,追這麼慢、狗都跑掉了!


  逐漸接近打烊,兩位國中女學生從門前經過,兩人似乎談到流浪狗的問題。

  兩位女學生腳步很快,聲音也不小聲,忽然聽見丙跟丁這麼說:

  「那隻狗如果還敢靠過來,看我怎麼踢死牠!」

  丁聽了丙的話,帶點勸告似乎想扭轉丙的想法,後來的對話我沒得聽見,兩人已經離開我的聽覺範圍。


  之前有一次到跳蚤市場來,一群附近國中的男女學生在街道後方聚集在一塊兒,有種山雨欲來的氣氛。

  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兩個女生爭風吃醋,約出來「談判」,人數卻明顯不對等,帶頭的女生充滿大姊習氣,站著三七步、看來就是非把對方打成豬頭不可的樣子,一群男學生跟在旁邊看好戲,把獨自赴約的女生嚇得不知所措,兩人後來追打到巷子裡去,跟在旁邊的那群男學生沒有制止、反而拍手叫好。


  我不知道現在的學生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也不曉得是否只有該校學生素質特別差,甚至,是不是現在的國中生(或許國小生也一樣)都那麼殘暴凶狠?或許是我斷章取義、以偏概全了,可是,現在年輕人說話確實愈來愈口無遮攔,可能有人認為這就是年輕,不值得大驚小怪,但這樣的年輕人是否曉得一句話都會造成嚴重後果?

  言語間所流露出來的凶性都已那麼直接,行為上還會多有收斂?

  現在的教育都在倡導教學生認識基本人權和自己的權益,不能讓外人(同學、師長、規範、法律、媒體等等)傷害自己孩子的一根汗毛,但,這些備受保護寵愛的孩子裡,又有多少能夠體諒乃至於同理弱小或劣勢的族群?

  我只看到,學校階段的開放造成愈來愈無法扭轉及挽回的社會現象,近年來的幾宗重大青少年犯罪行為愈發冷血殘酷,家庭當然難辭其咎,學校因素也不得不去重視。

  可是,如此嚴重的學生問題層出不窮,老師都不能打不能罵,甚至連唸一句都不行,多了點肢體動作就會被學生報告家長、投書媒體,甚至也發生過老師被學生設計污衊的詭譎事件,一不小心,更會被學生用手機錄影偷偷拍下、放到網路詔告世界,請問該怎麼管、怎麼教?

  今早在報紙上看到有位老師投書,明確且苦口婆心的點出現在學生上課最大問題:學生在上課時間玩手機,要如何管教?看完該篇投書,我忽有種感慨,到底是老師教學生、還是學生訓老師?

  應該不能如此推翻,我相信大多數的學生都還是自持與自愛的,但若各種詭異莫名的校園事件依舊屢見不鮮、根基如此脆弱,往後的社會問題又豈會有所轉圜?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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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iow&aid=356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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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cierdawn
人性本惡
2009/12/09 17:47

今天才跟幾個噗友聊到﹐原來很多人都跟我一樣﹐覺得未成年刑責應該跟成年人一樣﹐
而且父母小孩都要受罰。人性本惡﹐家庭、學校的法律不足以管制、警惕學生﹐可
是等到社會來懲罰他們時卻也已經太遲了﹐所以只好以成年人的標準來刑責他們了。


你看到的事件﹐都很有可能上社會新聞啊﹐沒怕出事而報警?(尤其是那個女生我看
有可能被圍毆啊)

大人都以為小孩應該比較純真﹐打打鬧鬧沒什麼﹐還是孩子﹐可是小孩也是人﹐人
性本惡(我一直相信人性本惡而不是本善)﹐而學校就是個小社會﹐小學生受到校園
霸凌﹐受到的心理壓力不小於國高中生﹐不應該被輕忽。

更甚者﹐校園霸凌幼稚園就能發生﹐我就有經歷過。

輕忽未成年被欺負﹐同時輕忽未成年犯罪﹐長大後就會成為社會問題。我相信以前
的學生應該也一樣兇殘﹐只是沒有像現在這麼常見報而已﹐或是以前老師的權力太
絕對﹐學生只好隱藏兇暴的本性﹐因為會被打個半死﹐以前的學生不見得比較善良。


老師難為﹐真的﹐標準難以拿捏。雖然有些人認為﹐不需要強迫學生像以前那樣尊
敬老師﹐有本事的老師自然受人尊敬﹐可是人性本惡﹐學生就是要鬧事要逞凶﹐老
師也無法阻止。家庭、學校再也管不了學生﹐只有等到他們出了社會得到教訓了。


而且我一直看不慣家長把孩子的一切管教推給學校﹐老師不是爸媽。

幕後黑手(shiow) 於 2009-12-09 20:35 回覆:
嗯嗯,我也認為人性本惡,我覺得這才是人性呀。

文中提及的那個追打事件,後來沒事了,因為好像有那附近的鄰居找來里長處理,被欺負的女學生跟里長一起離開,當然啦,那晚沒事,不代表隔天去學校不會繼續出事。(汗)

我一直覺得新加坡的嚴刑峻法模式應該要普及的,很多所謂的人權團體疾呼犯人也有人權,可倘若這犯人奪走別人的性命,甚至半點悔意也無,如之前那個殺人青少年還對著鏡頭扮鬼臉的情況,還需要給他人權、給他臉嗎?

家長不能把管教的責任都推給學校老師,唉,偏偏現在的媒體與輿論都說老師責任很大,卻又不給老師管教的權力,豈不是本末倒置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