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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7 11:17:20瀏覽1641|回應0|推薦5 | |
中國大陸遼寧省日前發生一件因病而窮的人倫悲劇,一位父親因無力負擔下半身癱瘓的女兒醫療費用,在女兒痛不欲生的要求下,親手將心愛女兒勒斃。法官合議後,認為這位父親殺女實非得已,輕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老實說,看到這則新聞時,我的內心感到無比震撼與傷感。 常看到新聞報導說中國大陸近年來經濟起飛實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報導的多是富貴人家的物質生活提升,多是大城市裡面的欣欣向榮,藏在報導背後卻有更多更多不為人知的貧苦哀愁。台灣的情況也是如此,或許由於本身在社會福利體系裡面工作,看到不少社會弱勢乃至於陰暗角落面,當大家對於生活愈發重視,或者奢侈消費時,常會想到社會上其實還有很多人連飯都吃不飽,連張像樣的床都沒得睡,連一件好看的衣服都沒有,甚至,連明天在哪裡都看不到。 這個社會的貧富落差如此之大,有錢人家可以揮霍度日,貧苦家庭卻得錙銖必較,若知道大賣場賣的一包鹽比商店裡面賣的便宜兩塊錢,說什麼也要去大賣場買,相信嗎?這沒什麼不能相信的,持家之後才會陸續冒出來的精打細算多得是,不能說是小氣,而是不得已的辦法。 這則人倫悲劇中的父親在法庭上痛哭失聲表示,親生女兒都被他殺死了,他怎麼不難過?可當時的情況,已經別無他法了。或許因為我尚未為人父母,但我實在難以想像到底是怎樣的情況非得殺死自己的女兒不可?報導中提及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來也是悲傷,女兒生不如死地活著,眼睜睜看著家裡經濟被自己拖垮,內心何嘗不痛心呢?可,真的需要做到這樣嗎? 眼眶有些泛紅,有點鼻酸,這樣的悲劇,怎難堪呢。 時常,我們都在說要去吃什麼大餐,要買什麼好東西,要去多遠的外地遊玩,不是不可以,若該要對自己好一點的都屬應該,只是,若自己「浪費」了可以享受且應該珍惜的資源時,是否應該想想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人過的生活遠比自己想的困難?這個社會還有多少人在角落裡苟延殘喘? 還可以露出微笑,快意呼吸,忙碌生活,計畫明天的我們,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無錢求醫,人倫悲劇,老父痛殺癱瘓女獲輕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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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亞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