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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8 22:07:56瀏覽706|回應1|推薦14 | |
這篇文章刊登於明天(96.11.09)的國語日報看了「教師是否可不再校外執勤」一文後,筆者想提出一些個人的經驗談。以筆者當過小學教師的經驗來看,通常我們一星期大約會輪到擔任導護老師2 次,這是以學校教師人數多寡而定,輪到擔任導護老師當天必須7 點以前到校,通常我會先到教室把當天的聯絡簿寫好,並規定學生早自習所要完成的作業,再請班長管秩序,若能情商家長幫忙那就更完美了!也可以請同學年教師幫忙。帶了幾屆的小學生,或許是運氣好,又或許是學生都乖巧、守規矩,當我執勤後回教室,學生通常都能安靜的在早自習把該完成的事做好。 為了避免學生在無導師管理的情形下而發生意外事件,教師一定要把班級的常規定好,學生一到教室必須先把聯絡簿抄好,再完成教師所規定的作業,這樣的安排學生何來不該有的意外發生?雖說現在的小孩是活潑、是好動的,但是,只要用心去規劃,落實生活常規,相信能夠避免許多意外傷害的發生,會有許多不幸造成,教師確實也該擔負責任矣! ******************** 只是抒發一下自己的教學經驗,畢竟很多事都是一體的兩面,立場不同,常常會失去體諒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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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