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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廉潔自持沒貪污
2011/05/05 23:48:39瀏覽204|回應0|推薦0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30503/132011050501140.html

2011-05-05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收賄2萬美元,法院4月間更一審逆轉,將郭從無罪改判處8年徒刑。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廉潔自持,沒有貪污。

     郭瑤琪遭控在台北車站大樓整建營運及商場標租案中,涉嫌收受廠商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指示兒子李宗賢裝在茶葉罐中的2萬美元,事後郭瑤琪在交通部部務會報對標案關切。

     法院一、二審時認為,郭瑤琪雖收2萬美元,但未對招標案有具體指示或影響招標程序的行為,且南仁湖集團最後也未參與投標,認定郭瑤琪收款與職務並無構成對價,判她無罪;但高院更一審認為,收款與職務構成對價,4月間改判郭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更一審判決有諸多明顯違誤,對有利她的證據視而不見,對她造成嚴重污衊,除將提起上訴,並發表嚴正聲明。

     郭瑤琪澄清,她從未收受李清波及李宗賢的款項,若茶葉罐中裝有2萬美元,她絕不可能主動將茶葉罐交給檢調。

     郭瑤琪指出,李宗賢證詞前後矛盾,先宣稱用2個茶葉罐各裝1萬美元,再以塑膠袋包茶葉等,經她主動提供茶葉罐,李又改口為以1個茶葉罐裝2萬美元,再以透明絲質袋子包茶葉。

     郭瑤琪說,自己擔任公職多年,一向廉潔自持,從未做過違背官箴或辜負人民期望的不法行為,從未收賄,也未期約或行求賄絡,沒有貪污。今天召開記者會,也是在看過更一審判決書後,決定站出來。10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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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郭瑤琪於民國86年時曾任台北市國宅處長。個人似有印象,她待人親切與人為善,...........。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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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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