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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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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321  320頁4行-321頁2行

如云:“一一罪生時,應當自訶責,必不令更生,恒思如是行。”

如《入行論》說:任何罪業產生時,都應當訶責自己,而且發誓以後不再犯。應常常思惟按這兩方面行持。

明朝紫柏大師平日必禮佛之後才吃飯。

一天有客人來,大師飯前忘了禮佛,舉箸便食。於是對知事說:“今天有人犯戒,你痛打他三十棒。若打得輕,還要加數!”

知事心頭一驚,不知是誰犯了戒。片刻之後,大師交給他木杖,自己匍匐在佛像前接受治罰,足足挨了三十棒,兩條腿打得墨黑。

大師說:“眾生無始習氣如油入麵,牢不可破,若不痛加折伏,則不易調伏。”

小結:

依止正念正知的方式:一要全神貫注,戰戰兢兢;二要惡行一現前,當下就遏止;三要修二種心--對犯罪不歡喜,並猛利發誓絕不再犯。

《四十二章經》中說:“人有眾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金七、應勵力修學能相續產生有力正念的最勝之因

應勵修學能相續生有力正念最深之因,謂與善師善友共住,及應依止多聞等因。

精進的依處是持續生起強有力的正念,而能相續產生有力正念最殊勝的因,是和善知識、善友共住以及依止善知識並且要多聞等因緣。對於這些最殊勝的因緣,應當努力修學。

如云:“於此等時中,謂當串習念,此因能遇師,或行應理事。”

在這個時候,我們應該努力修正念,以這樣的修行,作為我值遇大乘師長或行應理事的因。

益西彭措堪布開示

對此頌要掌握“此因”二字。“此因”是指心中數數思惟,思惟的內容是前兩句。“此因”的作用是“能遇師,或行應理事”。

對於思惟的內容——“於此等時中,何能串習念”,以下從目的、階段、關鍵、方法等四方面分析。

從目的上思惟:若想讓煩惱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除,就要以不放逸和正知正念來依止其對治的方便。

從階段和關鍵上思惟:在我轉入依止對治方便的時候,關鍵就是要有“不必勤作就能持續不忘失的正念”。

再從方法上思惟:如何才能由串習而形成無勤而不忘失的正念?

以這樣再再思惟為因,就會知道,只有依止善知識和見行相同的道友,在他們的攝持下,時時熏習,有疑惑能得到解答,有過失能得以糾正,有偏差會被提醒,這樣配合各方面能引生正念的因緣,才能培養出強有力的正念,而不是單憑想像就能成功的。

此因”的作用:以此思惟為因,生起尋求善知識和善教授的意樂,就能值遇教授師、軌範師(堪布、阿闍黎)以及見行相同的道友,也可以從法本或錄音中接受教授,從而能以歡喜心行持應理的殊勝善法(惡行的對治。如是行持,已有的過失能夠改正,未生的過失則不生起。

總之,這是告訴我們,要想生起持續而堅固的正念,必須依止能生起它的因緣。

亥三、攝義

總須多聞善辨菩薩學處取捨,次於所知法義一切威儀恒依正念發勤精進,故於所精進處要無錯誤。

此處,是要對“於所知法義一切威儀恒依正念”發勤精進。

總的必須以多聞善加辨別菩薩學處的諸取捨處,其次對於所認識的法義,要在行住坐臥等一切威儀中恒時依止正念,應當對此發勤精進。所以,對於所應用功之處,不錯亂為重要。

真正要發精進,依處是正念堅固,即對於所了知的法義,一切威儀中保持正念,這是精進的依處。正念的對境是菩薩學處的取捨,了知取捨又需依靠多聞而善加辨別,否則,正念便失去了依處。因此,修習精進應在兩處用功,一是努力具足善辨菩薩學處取捨的多聞,二是努力在一切威儀中依止正念。

戍四、由此身心堪能之理分二:

真實二、雖難行不應捨棄

亥一、真實

第四,身心由此堪能之理,謂自在之力。

第四,現在的情況是:我們也未嘗不想做,卻總是做不到,就是因為我們身心無堪能性。比如早晨打了板起來倒還可以,叫你上早殿的時候心裡面要能夠專一,這個就很難;打坐或者觀想,要把所觀想的境觀起來,不要昏沈,這個也很難。身心無堪能性,我們要的東西就都得不到。你能夠了解前面所說的,如理如法去做的話,那一定沒問題。所以身心堪能,就是你所希望做的,能夠做得到。

如《不放逸品》說:必須善學菩薩學處,及受已不學過患極重,當視煩惱猶如仇敵,於諸難行莫覺為擔,應發心力視為莊嚴。

此段是對《入行論‧不放逸品》意義的歸納。

如《入行論‧不放逸品》所說:

必須好好學習菩薩諸學處;

受戒之後不學學處,過患極重; 應視煩惱為仇敵; 對於各種難行不要覺得是負擔,應發心力視為莊嚴。

修善之前,應先憶念這四項內容。

於未修業前先修此等,破除身心於諸善事無堪能性一切怯弱,學菩薩行令成輕利。

在修善業之前,應先憶念以上《不放逸品》的內容,破除身心對於善事不堪能的一切怯弱,讓自己修任何菩薩行時,身心都能輕快猛利。

如云:“定於修業前,令一切有力,憶不放逸論,令自成輕利。”

如云:修習任何善業之前,一定要讓一切具有精進的力量。憶念《不放逸品》中的教言,讓自己修善業時身心不沉重、不疲軟而非常輕快猛利。

以時間、目的、方法、效果四者分析本頌:

時間是“於修業前”,不是正修時或修完後,而是在修任何善業之前,提前準備;

目的是“令一切有力”,為了讓我們修一切善法時具有力量,身心振奮、具有活力;

方法是“憶不放逸論”,即憶念那些教言;

效果是“令自成輕利”,身心變得輕快。

如是勵力能發何等精進耶?謂如樹棉去來飄動,隨風而轉,自內身心於善勇悍,隨勇悍轉。此後精進能善成辦,由生精進,乃能成辦一切資糧。

這樣努力能發起何種程度的精進呢?以比喻描述,就像棉絮來回飄動,隨風而轉,自己的身心對於善法勇悍,隨著勇悍而轉。此後就能很好地成辦精進,由引生精進,才能成辦一切資糧。

這一段的關鍵要於理解“自在力的相狀和作用。“自在”就是自在而轉。棉絮輕柔,風能隨意讓它飄動,風吹向東,棉花就飄向東,風吹向西,棉絮就飄向西。這是比喻自在的力量。身心”如棉,“勇悍”如風,身心隨勇悍而轉,如棉絮隨風飄轉,即勇悍一旦生起,身口意就隨之自在地運轉。

自在力的作用是“讓精進善能成辦”,以“善能精進”為因,一切資糧都能成辦。《莊嚴經論》中說:“資糧善中進第一。”能夠成辦多少資糧完全依賴精進的程度。依《入行論》如法引發自在力,成辦精進,以勇悍自在能轉動身心,從而圓滿資糧。

如云:“如樹棉去來,隨風飄動轉,如是勇悍轉,由是事皆成。”

前三句是以風描述勇悍自在運轉的狀態,第四句是說勇悍自在轉的結果。

如《入行論》說:就像風能隨意吹動樹棉來回飄動一樣,以勇悍能自在地帶動身心運轉,由此身語意的善事都能迅速成就。

若有勇悍心,善業就能輕而易舉地完成,而且徹底圓滿。做事遲緩、拖拉,總不能圓滿,或者身心疲勞、困苦,都是沒有自在力的表現。

須知勇悍、精進、資糧三法的因果關係,即:勇悍之風發起時,身心之棉便隨之自在而轉,以此能很好地成辦精進,精進不斷,就能成滿一切資糧。

《菩薩地》的定義:“攝善法及利有情,其心勇悍無有顛倒,及此所起三門動業。”可見勇悍是精進的核心,一旦引生勇悍,就能發起身口意的動轉善業,故說“如是勇悍轉,由是事皆成”。

亥二、雖難行不應捨棄

又諸難行,惟應策勵,不應棄捨。

再者,面對種種難行,唯一應當策勵,不應放棄。

在攝集善法和利益有情的過程中,不論遇到何種困難,遭受何種打擊,永遠不能放棄,唯一應當勉勵自己上進。

宋朝圓照宗本禪師,十九歲依止道升禪師出家。他平時為僧眾挑水、舂米、煮飯,不辭勞苦,晚上則在屋裏參禪。

升禪師問:“苦行者!荷負大眾的事務這樣辛苦,你勞累嗎?”

圓照說:“若捨一法,也不名滿足菩提。我決志此生親證佛法,怎麼敢說勞累?”

禪師菩提心真切,故能荷負種種難行而精進不退。

我們應這樣思惟:

佛果是二利究竟,自利究竟即離一切過、證一切德,他利究竟即度一切眾生。其因當然就是對於成佛和利益眾生希求的欲——菩提心,這又要求勇猛進取一切離過、證德、利益眾生的修行。如果以難行而捨棄,就是直接損壞菩提心,而導致從大乘道中退轉。所以,菩薩遇到任何難行,都不能捨棄,唯一應當勉勵自己上進。無上大道非同兒戲,必須刻苦耐勞,晝夜不息地積一切德、斷一切過,才能圓滿。

如吉祥敬母云:“不修難行業,不獲難得位,故佛不自顧,令精進增長。”

如馬鳴菩薩說:世尊您深知,若沒有精進修持難行的善法,必定不能獲得難得之佛位,即無上大道須在艱難困苦中成就。世尊您明白了這個緣起規律,因此您在因地時,為了獲得佛果,不顧惜自己的身命,讓精進未生者生起,已生者輾轉增長。

以上按照《入行論》的妙軌,開顯了引發精進的方法,確實是“易解、便修、最圓滿”——詞句容易理解、所緣境容易受持、方法最完善。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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