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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3 13:36:38瀏覽101|回應0|推薦0 | |
四聖諦的內容八之六 聖嚴法師
集諦即是十二因緣的「有」 「有」是隨增義,即是隨順增上, 這一生造了種種的業,因此有了業的力, 準備下一生再去受報。 「有」的意思,即為「隨增」, 是隨著、順著業力而增上生死的果報, 也就是隨順著業力,而增上煩惱所形成的生死事實。 隨順增上又分兩類: (一) 相應隨順增上:即是與煩惱相應俱起的心及心所, 隨順增上其力。 (二)所緣隨順增上:即是煩惱與所緣之境, 隨順而增上其力。 因為有這兩種隨順增上, 對內,是隨順自己的心及心所的活動; 對外,則隨順外邊的環境而遷流, 因此產生煩惱而造業,就變成了「有」,「有」就是集諦。 滅諦的內容 滅諦即是斷有漏的苦因苦果,而得無礙自在的解脫道。 「滅」在此處來說,是名詞而非動詞,它是已經完成了修道的過程, 以及斷除了煩惱,進入了涅槃寂靜。 照理應該是先要用修道的方法,來滅除苦的事實, 由修道而滅苦,滅字就變成動詞而非名詞。 因此,這裡的意思是說,只要「集」斷了, 也就是只要不再造作苦的業因, 苦的果報也自然沒有了。 所以講完集諦,就講滅諦,是正確的。 因此,真正瞭解了苦及苦之現象時, 也會同時瞭解到集諦;也就是說, 已經知道苦果是由於製造了苦因的關係, 既知苦果來自苦因,受苦之時, 心境也會相當平靜而甘之如飴,不以為苦了。 如果,不知道苦因是出於自作,就不願意接受苦果, 在受苦的時候,就變成了苦上加苦。同樣的事, 你若認為是你應該接受的,是理所當然而心甘情願的, 接受之時就不會覺得是在受苦,此時,你就已從苦因苦果得到解脫。 譬如說,打坐是件滿痛苦的事,又不是你的意願和興趣,卻被老師要求坐著不可動,那就是受苦了。如果是出於你的興趣,雖知會有一點腿痛,還是願意去打坐,因為知道打坐對你有好處,雖然腿及背還是會痛,卻不算是苦了,這也算是苦「滅」的一個比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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