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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20:01:41瀏覽134|回應0|推薦0 | |
佛學基礎知識
廣超法師主講 果逸居士筆錄 業力與輪迴 十二因緣 三法印 四聖諦 煩惱 三皈五戒 五蘊 四禪八定 聲聞果與佛果 四念處 六波羅蜜 https://book.bfnn.org/books/0231.htm 業力與輪迴 一、業的定義 古印度語稱為竭摩,梵語(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譯為「業」。業有三種含義: 一者、造作; 二者、行動; 三者、做事。 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們對業的解釋為「做事情」。他們認為因為有欲,故有種種的「欲向」與「欲望」,我們的意念就有意志與方向,因為有欲向就會造業,有業故有果報。佛教用語中的「業」特別有「造作」之意。我們起心動念,對於外境與煩惱,起種種心去做種種行為。行為可分為身,口,意:用身體去做,用口去講或心裏在想,這些都是行動,稱為造作,也稱為業。這樣的一個造作過程,就會招感到將來的果報,從果報來看它的原因,就有所謂業的因;從業的因到業的果報,就有所為的業力,既是說由業力與外緣配合形成果報,就是所謂的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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