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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鈔】新聞手札-01
2007/01/18 15:12:55瀏覽563|回應0|推薦1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東華大學女大學生自殺事件,相信大家都知道吧!

其實,剛聽到這件新聞時我和大多數人的反應一樣,在傷心難過之餘,對惡劣的房東嗤之以鼻。但是,在聽了父親的一番話後,雖然剛開始我反駁而且不認同,但是現在我有了不一樣的想法。如果你和我一樣,那便請你繼續看下去,以下便是我爸爸的說法:

今天,她是為了別人的事情而自殺,這是非常愚蠢的作法。(當時我就是聽到愚蠢兩個字覺得非常不同意)她的父母將她栽培到上了大學,她卻為了學姐的租屋問題而戕害自己的生命,對父母情何以堪呢?對那位學姐又何嘗不是種傷害嗎?讀聖賢書所為何事?難道古人聖賢沒有教她「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嗎?這種最基本的常識也不懂,她也愧對這幾年來所讀所學了。如此不孝的行為,要父母如何接受呢?天底下有什麼事如此嚴重,要用「死」來解決?如今她的父母因此受了創傷,失去了女兒,要怪誰?是誰錯了?出門在外租賃問題在所難免,要怪房東嗎?要怪學姐嗎?她挫折、她難過、她心有不平,用自殺來報答父母,對父母公平嗎?

爸爸反問我一句:「你說呢?她讀了這麼多年的書,讀到哪裡去了?對父母親公平嗎?」

我回答不出來。

爸爸他以父母的立場來解讀這件事情。或許我們都是局外人,我們沒有資格去評論誰對誰錯?又是誰該負責?一切只能交給司法處理了。但是,生命何其脆弱,生命是如此的易碎,又怎能說放棄就放棄?對此,又會對不起多少人。或許是我還年輕,一時之間想不了那麼多,連最基本的,我連父母都沒想到。解決事情的方法有很多,用「死」來解決是最不可取的。無論這個故事如何走下去,無論結局如何,它都不是圓滿的。或許有天塵埃落定,我們忘記這個故事,但對故事的當事人,這又何嘗不是永遠的痛?學姐未來的日子會難過,房東落得一個壞名聲,最可憐的莫過於她的家人了。但是,這個在這個價值扭曲變形的社會裡,我們看到的不是教我們如何「愛」,而是教我們如何「恨」,是人病了?還是社會病了?

感謝你看完這篇文章。或許你同意,也或許你反對,但這都是我們小小的看法。事情已經發生,只希望大家能記取教訓,別再重蹈覆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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