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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11:15:00瀏覽258|回應0|推薦4 | |
「生命本身不具意義,是你賦予它意義;生命的意義依據,是你所下的定義而定。活著本身就具有意義。」--作家坎伯 「幸福」不一定來自豐衣足食、功成名就,而是來自心中的那一點點愛與關懷,那就是幸福的密碼,也是愛的密碼。 你也許很幸運,卻不一定很幸福,擁有幸運不一定就幸福。 當你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時,也不要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榮格說:「每個個體各有其命運與目的,只要能實現這一點,生命便有了意義。」 作家張曼娟說:「所謂的幸福是:在一個恰當的地方,過著合適自己的生活。幸福是一種狀態,不需外求,就像造句一樣。」 努力找到自己生活上的平衡點,輕鬆快活地過一輩子,不只是一個夢想,還是一種對自己的責任! 快樂只不過是肉體上某一點的幸福。真正的、唯一的、完全的幸福是在於心靈的安寧。 真正的快樂,也許不是生活中的狂喜,而是碧海無波,在芸芸眾生裏做一個普通人,盡情享受生命的喜悅,這就是一種莫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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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