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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6 13:49:07瀏覽3715|回應13|推薦55 | |
進入UDN不滿一年,我滿喜歡這個格子,可PO照片、可配影音,花樣多、趣味濃,最主要的,UDN的網友層次高,臥虎藏龍,能人輩出,可供師法的對象多矣!我優遊其中,樂此不疲,反忽略旁的格子,引得其他小編不快。 寫部落格真的要非常小心,網路這東西讓人無所遁形,用google來個人肉搜尋,包管祖宗八代都給掏了出來,就跟法院判決一樣,一旦有了案底,一輩子別想翻身。 我天性愛寫,下筆如有神,快人快語,寫得舒暢,卻不小心得罪別人,或許我沒這個意思,卻觸碰到別人的逆鱗,有位網友為此三個月不理我,把我列為拒絕往來戶,還好她大人大量,最終還是原諒了我,謝謝妳,阿O同學。 網友多,生性懶,人家登門,我疏於回訪,這是對網友的漠視、最無理的態度,史屁伯在此特別為愛護我的網友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像周美青一樣,向您90度一鞠躬! 另外,我也很想向一位有著天使般笑容的小女生致歉,過去她經常上我的格子,然而一句恭維的話反而冒犯了她,從此人間蒸發,沒了蹤影…….。 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受害。親愛的小天使,看到這篇懺悔文,妳願意原諒史伯嗎?妳願重新回來看看史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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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