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公權力不容踐踏 建立警察執法SOP
2013/08/26 09:50:02瀏覽2288|回應6|推薦27

 

媒體上看到一群非法集會的抗議群眾,越俎代庖為苗栗大埔4釘子戶向苗栗縣政府抗議。他們對站在最前線的警察丟擲雞蛋,讓執行任務的基層警察眼睛遭到永久性傷害。他們又北上衝進與地方政府無涉的內政部,對掌管警政的最高行政單位拆大門、噴漆、丟冥紙、丟雞蛋,橫七八豎躺地上,阻礙民眾進去辦公。我們看到被蛋汁蛋殼布滿一臉的警察,無奈地站在崗位上,任由這些暴民羞辱、推擠、灑水,還不敢還手,讓人為這些手無寸鐵的警察感到委屈。

身為立法單位的立法委員,又是如何看待他們自己立的法?我們看到某位女立委飛腿踢破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又看到立委在國會殿堂打群架,毀損公物。面對媒體的質問,還振振有詞,絲毫沒有愧意。國家對這些立委提起賠償訴訟,他們不理就是不理,連出庭都不屑一顧。

上至立委,下至抗議民眾,對於一個法治國家賴以維持政府運作的公權力,竟然如此不在意,甚至還一再踐踏,來表達他們對執政黨的鄙視與對公權力的不屑。上行下效的結果,我們看到一個號稱自由民主的台灣,竟然完全沒有法治的觀念,與三流國家沒有兩樣!

從李登輝時代全面實施民選開始,地方警政單位主管的任免與其經費的核准,因受制於各地議會,自此以後,台灣警察的地位一落千丈,也因而形成了台灣特殊的生物鏈:黑道怕警察─警察怕民代─民代怕黑道。

由於這種特殊的生物鏈關係,使得台灣的警察,失去了該有的威嚴,也無法「法相莊嚴」地代表公理與正義。只要這種生物鏈不被打破,警察就無法全力打擊惡勢力而毫無顧忌。

剛從美國返台工作的頭幾年,經常看到黨外示威遊行群眾,對警察動口又動手,拿著有鐵釘的木棍及球棒把鎮暴警察打得頭破血流,警察還得窩囊地遵守上級的嚴格交代:「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警察就成了暴民的肉靶兼出氣筒,讓我這個見識過美國警察雄壯威武、有無上權威、抓人就跟抓小雞一樣輕鬆的台灣人,目瞪口呆。

美國警察自從建國以來,始終就被公認為執行法律、主持正義的化身,有著一定的權威與尊嚴,無人敢挑戰。直到今天,當美國警察執行公權力的時候,任何人只要因為行為或語言妨害警察執行公務,警察立刻將人反手推到牆邊,或令你趴在地上,然後銬上手銬,管你是什麼身分!注重言論自由與天賦人權的美國,各式各樣的抗議行動每天都在各城市上演。這些抗議者都能自動與警察配合,如果不願被驅離,就會乖乖被抬走,絲毫不會抵抗。其實只要能充分表達抗議的主旨,實在沒有必要造成流血事件。對警察的驅離沒人敢用暴力反抗,否則必然會遭到警察警棍的鞭打、扣上手銬送進警局。

由於美國警察執法嚴格,有時候動粗過頭,把嫌犯打成重傷。甚至因為白人警察痛毆黑人嫌犯致死,遭到民權組織控告的事情,時有所聞,但絕對沒有聽說過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等窩囊事。

警察執行公權力,必須要賦予一定程度的威信,不容挑釁;警察為了自衛,必須敢在第一時間出手使用武器,不容遲疑。每次看到酒駕被逮的民眾,要求他接受酒測還敢借酒裝瘋,對警察動手動腳,盧個沒完,讓人實在看不下去。

欣見內政部長在荒腔走板的「公民不服從」抗爭行動結束後,終於站出來譴責並要求主事者賠償。但如何建立警察執法的SOP,我們認為是內政部長目前亟需完成的首要任務。譬如說:

一、未來警察在面對任何集會遊行的抗議群眾,必須戴頭盔與護目鏡保護自己;

二、對任何可能造成員警身體傷害的挑釁行動,必須立刻以現行犯逮捕;

三、對任何毀損公物、影響他人自由、阻礙公務的抗爭群眾,立刻蒐證逮捕,要求依法賠償,傷人者依法起訴;

四、在集會遊行法未經過立法院通過廢止之前,警察單位依然必須嚴格執法;未經過合法申請者,一律依法逮捕,如有任何抗拒行動,立刻上手銬帶進警局拘留。

總之,警察的威信不容挑戰,代表的公權力不容踐踏,使用人民納稅錢所購買的公物與建築物,不容那些尚未繳過稅的學生恣意破壞。這些底線,必須嚴格防守,才有可能重新樹立公權力的威信。

說實在的,無論哪一黨執政,公權力都是維持政府運作不可或缺的工具,因此建立警察威信,各政黨不分藍綠,都應該全力支持才對!(作者為科技業經理人)

***本文同步登載8/26中時《名家專論-公權力不容踐踏 建立警察執法SOP》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3082600338.html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ky8080&aid=8236986

 回應文章

古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28 01:59
格主所言甚是!台灣社會只有先彰顯警察強勢執法的公權力才能稍稍壓抑惡毒的奸邪民粹。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3-08-28 12:00 回覆:

是的. 不過警察本身, 也需要懂法治、再進步.


水塔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26 13:32

台灣哪有公權力 ? 軍隊打不了仗了 , 警察管不了百姓了 , 政府說話無人信了 , 那還不是和利比亞 ,埃及差不多了 .....

天天亂的還是那些人 , 那些網客 , 那些媒體 , 眼不見為淨的也還是那些人 , 差別只在於哪天會變成反政府軍與政府軍的拿槍對抗而已 , 不就是這樣而已嗎 ?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3-08-26 14:05 回覆:
情況確實令人擔憂......

Mr.Pigu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26 13:15

SOP 有用??

光一句警察打老百姓~

啥道德、法律、對錯都不見了

更何況 SOP ?!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3-08-26 14:05 回覆:

那就要看警政署負責人是否有肩膀了.


筱 蒨-Lucif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26 12:29

現在的蠢學生跟蠢綠支持者,笨到被洗腦,可以在網路上用盡最髒的髒話羞辱馬總統,但是只要馬政府對抗議學生進行強力驅離,保證「白色恐怖」的指控就出來了。

連現在都沒對那些耍蠢的學生進行任何驅離,綠營的網路早就把「白色恐怖」鬼扯到極點。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3-08-26 13:00 回覆:

那些蠢學生吃軟怕硬,只敢對不會罵人的馬總統耍狠,對綠的就噤若寒蟬.


Shadowsheu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26 11:37

在台灣 造成疑犯死亡是要停職接受調查的

只要一點點的錯誤 執法人員就被罵到臭頭

別懷疑 洪下士的案子就是如此狀況 沒人要查死因只關心禁閉是否有陰謀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3-08-26 11:49 回覆:

集體教訓一個不長眼的士兵, 不小心出了人命, 就這麼簡單, 那會有甚麼陰謀? 軍隊演習出操訓練總有意外, 難道都要以陰謀論來處理?

服兵役就是國民盡義務,最多兩年, 士兵士官之間萍水相逢, 彼此能有多少仇恨?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26 10:34

想用椅子襲警, 被警察開槍擊斃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3-08-26 11:43 回覆:
過與不及都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