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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輕判,指標性意義為何?
2010/06/12 17:08:37瀏覽3122|回應18|推薦25

『檢辯雙方昨天在陳水扁的延押庭上,激烈交鋒;檢察官越方如一句「指標性案件」,還讓扁抓到語病,慷慨陳詞半小時,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他是卸任總統,就說是指標性案件而有不同考量。』這是聯合報的612新聞內容。(注一) 

檢察官越方如,顯然不是資深律師陳水扁的對手,不但被阿扁抓到語病還反將一軍。不知道後來越女士後來有沒有對陳水扁展開反擊,但無論如何,筆者還是不揣簡陋、狗尾續貂一下,繼續對越檢察官對這句話再加引申。 

除非法官自由心證已成,不會不知道所謂的「指標性案件」,是指這件公務員貪腐「案件」對其他公務員所起的「指標性作用」,這才是最令人擔憂的,與是否針對阿扁這個卸任總統,其實沒有太大關係。 

筆者過去寫了好幾篇文章,批評阿扁這位超級公務員,如何利用既有的律師專業知識外加總統無上職權,不但懂得如何鑽法律空隙,更知道如何假非公務員妻子吳淑珍之手,對國務機要費上下其手;利用金融改革之便,變相要求金融業主繳納所謂的「政治獻金」,並利用數十人頭幫忙洗錢到國外,只爲圖利自己及其一家人;東窗事發之後,還利用職權,要求其他公務員幫忙掩蓋,令其成為共犯。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作為最高行政長官的總統,帶頭「敗壞官箴」,才是阿扁最可惡的地方! 

然而,這個「指標性案件」的發展,這一年中一路走來,不但沒有對民眾起了振聾發聵的作用,也沒讓公務員心生警戒之心,卻更像五十集沒完沒了的連續劇,劇情忽高忽低,劇中人亦莊亦諧,主角可忠可邪,讓所有民眾看得是一頭霧水,邊看邊罵,但又捨不得不看。

扁案的發展,對一般民眾來說,大概有以下這些「指標性」作用: 

公務人員致富,不但可能,而且可以做到合法。這次法院要求追繳扁家的不法所得,從十四億降為八億,也就是說,至少有六億是合法的。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阿扁擔任總統期間,一年的合法收入,扣掉全家開銷加置產,可以是一億以上?總統所得是沒有上限的?每年財產申報裏面,也如實反映了他的合法收入所得?因此,這個判決給所有公務員的啓發是:只要有辦法,一個高級公務員的合法收入,可以是本薪的數十倍以上,也可以是沒有上限! 

向企業界要求付錢買「安心」,屬於合法政治獻金,不是不法所得,也不用申報所得。各位政客們聽到了沒有?原來致富的通關密語就是「安心」!恭喜各位政客、也賀喜各位政客的夫人們了!記得多買一些數鈔機,免得用手數鈔票不但手指起繭,還容易得到致命的金色鏈球菌,有害健康!各位金主們聽到了沒有?知道如何打通關節買個「心安」,還能讓送收兩造都沒事的訣竅了沒有?「政治獻金」就是必須牢記心裡、掛在嘴上的通關密語! 

出賣主子的公務員,即令可以不坐牢,但活罪難逃。扁家的私人帳房陳鎮慧,以為把事情全部供出來做污點證人,就不會有事。這次的判決告訴出民眾一件事:作為公務員千萬不能出賣主子,否則牢獄或可免,破財鐵難逃。一毛錢沒分到的陳鎮慧,就因為抖出主子一家人的醜事,結果是:雖然不用坐牢,但是必須與主子共同賠償數億元的不法所得。好事都讓主子一家獨享,出了事卻得全部人分擔,這是什麽狗屁道理?賣房賣身都可能都籌不到阿扁貪污錢千萬分之一的陳鎮慧,法院莫非是要逼她全家跳樓不成? 

只要錢藏得好,就不會有事。承認台灣司法管轄權的國家十分有限,只要懂得藏錢的技巧,藏到不承認台灣主權的國家裡,台灣檢察官是絕對查不到的。查不到就不算有罪,安啦! 

用政治口號來掩護犯罪事實,這是政治人物獨享的特權。政客們要記得,無論犯了什麽罪,只要拿出「愛台灣」、「一邊一國」、「台灣獨立建國」、「台灣屬於美國一州」、「台灣屬於日本管轄」等等政治口號,就一定會有人支持你、挺你、給你打氣。因此,政治人物不要怕被告或坐牢,只要有支持者,不但保證你的政治生命更加旺盛,也保證你的兒女從政之路,從此一帆風順! 

總結來說,扁案輕判的指標意義是:政治大人物所犯的貪污罪,都屬於政治上的「必要之惡」,他們的道德,也與他家的皇后貞操一樣,是不容置疑的!另一個指標意義就是:公務員有福了,有了阿扁的技術指導,可以好好準備大幹一場、大撈一票而不用擔心收入太多被而懷疑,也別再為那3%的丙等考績煩惱,只要趁早勇敢撈錢,即令坐牢也不會太久;法院的罰款也會貼心到不會多得讓你入不敷出。只要有一天能夠提前出獄,就可以好好地、慢慢地享受這個一生享用不盡的豐盛果實!

 

(注一):打死也不會逃亡! 扁三謝合議庭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659516.shtml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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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ky8080&aid=412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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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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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我算比例?好啊!
2010/06/14 18:38

兩蔣來台灣屠殺了多少人?

殺人都不用判死刑了,

A錢判20年我認為不是很重

馬英九也A了特別費,不是嗎?

富邦魚翅案,三中案,國發院案,北捷貓纜弊案在等著他

等他下台,就知道了


超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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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叫輕判,那你何不進去關看看?
2010/06/14 14:53

作者您好像不知道台灣選舉,政府有補助一票台幣30塊的制度

如果選總統得500萬票,那政府會給候選人1億5000萬

選2次就是3億

加上選舉期間大老闆押寶的政治獻金,明的暗的也有十幾億跑不掉

阿扁當長榮的律師,市議員,立委,市長,總統....身邊有個幾億是正常的

我只是不爽他1.和財團之間私底下的關係2.把錢匯出國

至於國務機要費,那純粹是深藍給阿扁穿小鞋的技倆

阿扁把國務機要費拿去餵狗

和馬英九把國務機要費拿去替連戰慶生

有什麼不一樣?

一樣嘛!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0-06-14 17:59 回覆:
你的算術有問題,選舉不用花費?三億補助款,一毛錢都不用花,全數都可以放進口袋?政治獻金不是給政黨而是給個人,還是給總統夫人,這還叫政治獻金?民進黨窮的可以,怎麼沒有人向阿扁討回?

是喔,污了七億,判20年,算是很重了?那麼按照這個比例,公務員貪污個一百萬,只要坐牢10天?!

你知道扁嫂做一天牢的代價是多少? 一天可以抵一百萬?怎麼樣,你的年收入抵得上扁嫂幾天的牢?

如果給一天一百萬,相信很多人願意坐20年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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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2010/06/14 13:02
你對連戰兩代公務員累積上百億才付這件"指標性"事件有何看法?

中國人理智跟智慧都沒問題, 但是就是沒辦法平衡的處理社會公義, 雙重標準,用人唯親,自私自利,這是中國人最大的毛病, 從貴祖國的社會發展方向就可以知道, 還有一個大毛病,就是平民老百姓,卻有掌政者統治者的思維,這跟中國人受的儒家思想教育大有關係.

因此台灣人doesn't give a shit to these kind of ideas.

在台灣的中國人醒醒! 你們知道為什麼你們的觀點在台灣越來越沒人理會,而且你們身在台灣,卻越來越不瞭解台灣人.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0-06-14 13:43 回覆:
你這些廢話發表了好幾個地方好幾次了,都是炒冷飯,了無新意,只會散佈民粹式的仇恨而已!

對你的廢話我已經回文過了,現在再回一次,下不為例。

連戰他們家是祖產上百億,不是也不需要靠當公務員貪污得來的,這跟三級貧戶出身的阿扁不同。

台灣人貪污,難道不是跟貪污的中國人、日本人、美國人一樣可惡?難道只要是台灣人,貪污就可以是容許的?

什麽叫做台灣的中國人?請問你是屬於什麽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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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不“不粘鍋”
2010/06/14 11:54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明朝皇帝心術不正,鍋越沾越黑,司法也黑,導致亡國,清朝皇帝思想端正,鍋不沾都是幹淨的,司法也好。臺灣也是如此,李登輝和陳水扁一個黑金一個貪腐,品德敗壞、思想惡劣、衣冠禽獸、人面獸心好比明朝皇帝,要他們沾鍋鍋越沾越黑,馬英九標榜是品德高尚、思想端正的清朝皇帝,如果現在臺灣象康乾盛世的鍋那麼幹淨你可以不沾,問題是現在臺灣的鍋被李、扁亂搞這麼久,搞的臺灣的鍋黑黑的、髒兮兮而且還有,現在臺灣烏煙瘴氣、族群對立、種族對抗、省籍仇恨這是中症狀,更嚴重的事臺灣98%的漢人有將近80%數典忘祖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漢人是100%的中國人,就好比高麗人是100%的韓國人以及大和人是100%的日本人一樣,大家有沒有聽過80%高麗人數典忘祖不承認是韓國人和80%大和人數典忘祖不承認是日本人的事。臺灣人之所以這麼賤是因為吃了李、扁黑鍋裏的東西而中太深失去理智,想當年兩蔣主政臺灣時將近80%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馬英九現在臺灣的鍋這麼黑這麼髒而且還有,你還不去沾沾鍋,想辦法把臺灣鍋裏族群對立、種族對抗、省籍仇恨還有數典忘祖的髒、有東西刷幹淨,如果還是這樣固執、不開竅、死腦筋、不沾鍋的話,那你給我滾下臺,別霸著茅坑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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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白癡
2010/06/14 11:44
陳水扁主政臺灣八年提拔、任命一千多位有邪惡臺獨傾向司法人員,這些人當中有許多是陳水扁的鷹犬、爪牙、幫凶,它們只問臺獨不問是非哪有公平正義可言,蔡正元罵他們會咬人的狗腿子。馬英九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應該撥亂反正、大刀闊斧對司法進行清理整頓,讓他煥然一新,令人氣憤的是窩囊廢、酒囊飯袋馬英九還蒙在鼓里,總是娘娘腔的說“司法獨立,我不干預司法”邪惡政客李、扁可以干預蔣經國利國利民的司法,致使臺灣司法禍國殃民,馬英九為什么就不能去干預李、扁的禍國殃民的司法,讓司法利國利民,依法治國,首先法要絕對的利國利民,只有這樣才能治好國家。這樣的馬英九不是司法白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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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是司法白癡
2010/06/13 23:31

馬英九不但是個政治白癡,而且還是個司法白癡

http://blog.udn.com/lailihua/4080359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0-06-14 10:32 回覆:
他只是怕沾鍋,怕被綠營說他把手伸進司法系統,其實這正好中了他們的圈套,法官當然戒慎恐懼,不敢下重手。
想當年,阿扁的手,一直在司法系統里攪屎,他才不怕人家批評他干涉司法,不然你要按怎?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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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性案件」
2010/06/12 20:40
這是很標準的流氓嘴臉:「你看三小?你比較漂亮?」

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強力一次解決。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0-06-14 10:24 回覆:
您說的有點玄,我一時沒能參透您的意思。。。。

老石頭-old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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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犯法,對軍公教人員來說當然具有指標性意義!
2010/06/12 20:29
身為國家元首,陸海空三軍統帥,且具有法律學識,.他是知法,玩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才是,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0-06-12 22:03 回覆:
阿扁雖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是誰都知道,他享有法律特權,一點都不平等!
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犯法可以輕判,總統加律師還知法犯法,更該重判才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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