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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0 17:59:51瀏覽2614|回應2|推薦7 | |
<< 曾發表於第三波城市>> 美國有個有名的笑話: 一個殺人犯死後, 被上帝打入18層地獄, 十分沮喪, 大聲抱怨上帝對他不公平, 沒想到他的地板底下傳來聲音, 對他說: 『你有什麼好抱怨的, 我比你還慘』, 這個殺人犯問說: 『你是誰? 』, 那個人回答說: 『我是律師!』 數年前在美國加州, 那樁有名的辛浦森殺妻案, 也是被一群名律師, 硬是把證據確鑿的殺人犯, 抝到無罪開釋, 舉國譁然. 當然辛浦森在付出可觀的律師費後, 贏了官司, 卻也幾近破產! 這個事件, 讓一般人認為, 律師只為求勝, 可以泯滅他的良知, 讓百分之兩百有罪(事後檢察官的評語)的殺人犯, 逍遙法外!
在一項調查當中顯示, 律師是被美國民眾認為是最不能信任的一種職業人. 除了他們為了職業, 會顛倒黑白而不覺得不妥; 為了打贏官司, 可以不擇手段之外, 他們的道德操守, 也受到嚴重質疑! 雖然律師有他們的職業規範, 但是卻沒有道德的規範. 最近美國一些大學名校, 開始在法律系開出有關道德規範的課程, 希望准律師們, 除了專業的訓練外, 還要懂得遵守道德規範. 在台灣, 戒嚴時代的黨外抗爭, 成就了一群辯護律師. 而那些真正帶頭抗爭, 為理想坐牢的民主先進, 都沒有得到什麼政治利益, 反倒是這些辯護律師, 『割稻子尾』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個個攀上枝頭, 飛黃騰達, 成了我們今天的當權領導者. 享受榮華富貴之餘, 又不知感恩圖報, 今天反而還要修理那些成就他們的民主先進! 這些律師, 當年就沒有受過所謂職業道德的訓練, 掌權以後, 更是失去了道德良心. 死辯硬抝的本領, 經過執政後的歷練, 愈加爐火純青! 一群不怎麼懂得治國的律師, 倒是對選舉操作, 得心應手. 雖然提不出可以治國利民的政見, 卻懂得怎麼利用遊走法律邊緣, 用一樁接一樁的司法起訴來模糊選民的眼睛, 讓對手失去競選資格. 這種作法, 讓人覺得就像一場拳擊賽, 明知道技不如人, 贏不了,就指責對方體重不對, 資格不符一樣, 讓對手無法進場比賽, 不戰而勝. 自從我們的執政者, 從總統, 副總統, 行政院長,…, 一路下來全是律師之後, 他們給民眾的印象, 就是: 知法犯法, 視法律、憲法於無物! 最近很多家長不願意讓他們的小孩去讀法律, 這個現象說明: 我們的『執政律師團』已經讓『律師』這個行業蒙羞! 我衷心希望, 國內的各大學法律系, 應該要求學生修道德學分, 讓他們的專業, 不至於凌駕於道德之上. 這一代的『執政律師團』已經沒有救了, 只能寄望我們的下一代能夠產生既有專業又有職業道德的律師, 將來有幸從政, 能成為有為有守的政治家, 而不是寡廉鮮恥的政客, 那樣, 律師才能再贏回民眾的尊敬, 那樣的政治人物, 才會是真正的台灣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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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