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為了日本文化廳實行人文景觀的護衛和存續的打算,日本的「文化景觀庇護、補葺相幹審核委員會」(文化的景観の留存・整備に関する検討委員会)在第三次查詢拜訪中圈定了一百八十個重要地區。文化景觀(日語:文化的景観),指日本各區域人們獨特的生涯、生產以及一方水土氣候形成的景觀,如梯田、里山等,克日本的原始人文風貌。
地下財產(日語:埋蔵文化財),這種文化財產與上述各類文化財產分歧,仍處於地下埋藏狀況。
《文化財保護法》中規定的文化財產分類以下:(個中相對重要者標註為粗體)
物資性文化財產[編纂]
目錄
- 1 分類
- 1.1 物質性文化財產
- 1.2 非物資文化財產
- 1.3 民風文化財產
- 1.4 風景名勝
- 1.5 文化景觀
- 1.6 古建築群
- 1.7 文化財產庇護手藝
- 1.8 地下財產
- 2 參看
- 3 注釋
- 4 外部保持
非物資文化財產[編纂]
- 選定庇護手藝(日語:選定留存手藝):由日本當局選選定的護衛手藝。
選定的9件主要人文景觀是滋賀縣近江八幡市的「近江八幡の水郷」,岩手縣一關市的「一関本寺の農村景観」,北海道沙流郡平取町的「アイヌの伝統と開辟による沙流川流域の文化的景観」,愛媛縣宇和島市的「遊子水荷浦の段畑」,岩手縣遠野市的「遠野荒川高原牧場」,滋賀縣高島市的「高島市海津・西浜・知内の水辺景観」,大分縣日田市的「小鹿田焼の里」,佐賀縣唐津的「蕨野の棚田」,以及熊本縣上益城郡山都町的「通潤用水と白糸台地の棚田景観」。
- 重要文化景觀(日語:重要文化的景観):在作為景觀區域採取保護辦法的日本各級行政區當選定。
- 主要有形民風文化財產(日語:重要有形民風文化財):有形的民俗文化財產中主要的部份翻譯
- 重要無形風俗文化財產(日語:重要無形民風文化財):無形的民俗文化財產中主要的部門。
- 登錄物資風俗文化財產(日語:登録有形風俗文化財):還沒有被日本當局或地方公共集團認定的有形民俗文化財產(主要是明治維新至二戰的近現代文化財產)中特別需要留存與有效哄騙的。
日本的文化財產由日本《文化財護衛法》進行規範,它劃定了對日本文化財產認定與管理、護衛的方式翻譯該法還對日本文化財產進行劃分與界定。
其包孕了建築物和工藝美術品(即繪畫、雕镂、工藝品、書籍典籍、古代文件、考古資料、歷史資料)。還分為:
風俗文化財產(日語:民風文化財)包孕民間的衣飾、飲食、室廬、崇奉、節慶、生產、生活體例等相幹的習慣習慣、風俗藝術、民風工藝等,可分為:
風景勝景(日語:記念物),可分為: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文化財產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文化財產珍愛手藝(日語:文化財の保留手藝),指回護文化財產過程當中必需的製作、補綴一類的手藝翻譯
於2006年1月26日最早公示挂號的三件是:「函館公園」、「再度(ふたたび)公園及び再度山永遠植生保留地」、「相楽園」。
- 挂號的風景勝景(日語:登録記念物):還沒有被日本當局或處所公共集體認定的風物勝景(首要是明治維新至二戰的近現代風景勝景),其中特別需要保存與有用利用的。
天然景觀(日語:自然紀念物):動物、植物、礦物等。
勝景(日語:勝景):如庭園、溪谷、山嶽、洞窟、泉水等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