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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之後......
2010/02/11 00:58:14瀏覽376|回應0|推薦5

我想認真的說

薪水與制度,不是打假球的理由

完全錯誤

這並非打高空

我只是再重複一次

如果你的員工因為你一個月只給他很少的薪水

他就偷你的東西出去賣

當老闆的你可以接受這種理由嗎

球員的生涯短暫

是的,但誰規定你只能打球?

各國有千千萬萬的運動員退役

他們難道都過著吃香喝辣的生活??

那這樣說,那些從事冷門運動的運動員要怎麼辦

他們的生涯也很短暫,不是嗎

話說回來,難不成一班人的我們就工作生涯穩當的長??

也會有莫名的裁員,也有長期失業者

難不成大家都有正當理由去做壞事?

一個月7-8萬的球員的確在球員界是低薪

但換成是一班人不是高薪嗎

那為何大家在同一個社會生活

那為何一般人的我們可以生活

換成球員就可以說是低薪去打假球可以被體諒?

何況,還有許多獎金沒有計算進去

更荒謬的是

我們本來不就高聲鼓吹

球員間薪水差異要做出來,而非齊頭式平等

這樣才能鼓勵球員往上努力

中職一線球員,也有月薪20萬,這還不計算獎金,兄弟是每場在發的

一壘安打一千元,二壘安打兩千元,打點盜壘還另外算

結果今天低薪變成打假球的一種"不得不的無奈"???

變成一種球迷可以找到理由原諒的方便門????

就不算那些獎金

20萬一個月,不是市井小民的我們賺好幾個月的錢嗎

他打一年,我們可能要賺三-四年

即使他這樣的生涯高峰期只有五年

豈不相當於我們的快20年,再加上獎金,還有前後的低薪期

為了什麼,還有人說他們薪水少

是的不是每個人都這樣,但這世界本來就該是努力,努力,表現,提升薪水的世界嗎

表現不好,為何會有高薪

這不是基本工作態度嗎

有人有拿,有人不拿

有人努力練球,有人卻上酒店喝酒抱小姐

誰的表現會好?

新進球員沒打幾年就開始拿錢,難道不是想在物質享受上一步登天嗎?

這哪裡跟他們的薪水有關??

錯誤的事就是錯誤的事

每個人心中都該有一把尺

當你運動目的出發點是為了錢

你就難以擺脫這種誘惑

今天有些球員獲得不起訴處分

但如果觀諸檢察官的不起訴書

有關他們私下的行為

檢察官寫得如此巨細靡遺

剛好斷了萬一球團想要藉球迷之力吸收回去的後路

(不說兄弟,至少興農在起訴前一天還說針對萬一謝佳賢未起訴

是否接受他打球,要問問其他球團意見)

對照洪領隊爆出盜總的往事

我也想知道當初不起訴一代象部分球員的檢察官心中是否有些遺憾

罪惡沒有斷根

就會一直繁衍

領隊先生若是明知這人有過不佳的過往

卻又找他來當教練

又難以令人理解

這些球員,並非法律上大姦大惡之徒

但對我來說卻是可惡至極

讓我無法停止憤怒

 不說了,再說,睡不著了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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