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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4 11:27:44瀏覽837|回應4|推薦23 | |||||||||||
一大早,就在重慶北路交流道被一台違規的車輛從後方撞上,事情發生後,那駕駛怎樣都不下車,只待在車子當中,還「理不直、氣很壯」說對我說:「有撞壞東西就替你修理嘛!」要不是看見車子外觀沒怎樣, 不然我一定立馬報警來「出險」,讓保險公司去對那台舊款墨綠色 Cefiro,車牌號碼P6-2XX7的駕駛去求償。 P6-2XX7駕駛的累計違規及不當行為有: 發生以上事件,讓我覺得,行車記錄器應該得裝四個鏡頭才對。因為,我的行車記錄器鏡頭是朝著前方,導致完全無法錄到後方車輛的違規影像。 至於我為何沒有報警就放那台P6-2XX7的駕駛離開的原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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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