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透過美國德拉瓦州設立控股公司,企圖以國際租稅規劃進行轉投資,使德拉瓦漸成為國際熱門的避稅天堂。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周思齊表示,德瓦拉與其他州的稅法並無不同,「德拉瓦並不是避稅天堂。」
周思齊指出,無論在美國任何一州成立一般公司(Subchapter C Corporation)或有限責任公司(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都須依法對全球來源所得課徵美國聯邦所得稅(稅率為35.7%),若再考慮州所得稅及匯回台灣所得扣繳稅30%,整體稅負可能更高。依德拉瓦州所得稅法規定,一般公司州級所得稅率為8.7%;由於台灣與美國沒有租稅協定,一般公司以淨利分配股利給台灣股東,須就源扣繳30%。
周思齊指出,雖然有限責任公司股利匯回台灣扣繳稅可抵消,但報稅須將台灣母公司資產負債表與損益揭露給美國稅局,內部資訊可能造成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