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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2 02:05:53瀏覽4980|回應5|推薦11 | |
上了快三年的法研所課程,直到聽了最高法院陳祐治所上的刑事訴訟法才有更深入了解,其實,法律看似公正但私下其實和一般的工作沒有差別,法官和檢察官不管分數考得多高,再優秀再聰明,一旦開始上班,也和其他人或工作差不多,大家都會喊累,也都不想接太多太複雜的案子。 陳老師是我見過最真誠的人,大概是他自己也吃過檢察官的虧(某個檢察官聽信律師一面之辭,就把他約談且起訴),曾任過檢察官及法官的他,上課時,從不迴避同學們對法律的質疑。也會直指現有法律體系的漏洞。 就拿司法官的口試來說,為了體恤筆試成績高的人,現有制度是,分數70分及格,口試委員打不及格就要寫報告,但如果打的分數太高超過80分,也要寫報告。這種制度真的很奇怪,要口試的人那麼多,大家都怕麻煩,口試委員在打分數時,一定不會太高或太低,口試分數相差不到10分,根本分不出上下,也沒有辦法汰淘不適任的人。 對於檢察官的濫權,他也提出了許多見解,就拿最近檢察官偵辦許多內線交易案來說,他也覺得檢察官積極辦案是好事,但對於檢察官一出手就把人家辦公室所有公文和電腦全部帶回來打包,讓人家無法上班,他也覺得很奇怪。 他覺得,如果這些大老闆真的有犯罪,應該有更具體證據後,檢察官再出手,而不是先扣人再找證據,這種辦案方式,被告不死也半條命。 他的意見很實在,但對於這種情況他也無能力為力。因為現有制度選不出適合的人才,就算是人才,在公門久了,也變成庸才。 我只能說,如果他是法務部長或次長,相信檢察官一定會有一番新氣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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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