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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大步走
2012/04/20 15:45:50瀏覽327|回應0|推薦0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大步走專區】

2012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摘錄)

  

國家人權報告 將接受國際審查

2012.04.20)中央社

總統府今天發表國家人權報告,副總統蕭萬長說,這印證國家保障人權的決心,融入國際人權體系的行動力,未來還有許多艱鉅工作,包括翻譯成英文,接受國際審查。

總統府今天發表中華民國「國家人權報告」,身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蕭副總統指出,這是中華民國第一份依據聯合國撰寫準則與格式,完成的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這份報告歷經1年的開會討論,終於順利完成,這實在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蕭副總統指出,過程中,法務部召開82場次審查、編輯會議,邀請諮詢委員、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共同參與,也在花蓮、高雄、台北、台中舉辦4場公聽會,請社會大眾檢視報告初稿、提供意見,這份報告已充分做到廣泛傾聽民眾聲音、與社會大眾交換意見,目的是希望報告更周延,展現保障人權的成果。

他說,國家人權報告的出版,印證中華民國保障人權的決心,與融入國際人權體系的行動力,但這只是第一步,接下來還有許多艱鉅工作,例如,預訂3個月內完成英文翻譯,然後接受國際審查。

蕭副總統說,中華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願意主動遵循聯合國審查模式,邀請國際人權專家學者來台審查這份國家人權報告,希望他們指出問題,提供建議,協助中華民國進一步改善人權缺失,提升人權水準,符合國際規範,經由這樣過程,希望架構國際人權的對話平台,建立起國家人權報告制度。

他提到,中華民國從批准、實行兩公約以來,政府持續宣導兩公約,辦理種子培訓課程,檢討國內法規,完成國家人權報告,這些工作與努力,都是為了保障維護每個人的基本人權,並讓人權及法制觀念深植每位公務員的心中。

 

總統:人權標準與世界接軌

2012.04.20)中央社

總統府今天公布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總統馬英九強調,這樣做絕對不是為了好看,而是真正要把國內人權標準與世界接軌,未來還有4件事要努力,包括清查所有法規。

馬總統今天主持「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他也提到,未來每一年都要發表人權報告。

馬總統說,這是中華民國建國100年來,第一份由政府設立的人權委員會所發表的人權報告,他無比欣慰,他上任後,努力把兩公約變成國內法,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知道,就算簽署兩公約批准書,送到紐約的聯合國秘書處存放,秘書處一定不會接受。

馬總統說,秘書處不接受沒有關係,兩公約對台灣還是有拘束力,它已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最重要的,「即使我們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是我們並沒有放棄讓我國的人權跟上世界腳步的努力」。

馬總統說,雖然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聯合國憲章23條、110條,仍清楚寫著「中華民國」,憲法也明定要尊重聯合國憲章,他不能逃避責任。

馬總統強調,「我們這樣做絕對不是為了好看,而是真正要把國內人權標準與世界接軌」,這需要一點壓力,因為大部分侵害人權的案件都是政府在做,因此「政府要把自己管好」,訂出國際接受的標準,讓人權不斷進步。

他說,最容易侵犯人權的政府官員,必須要做好相關教育及訓練,還是有很多公務員,對人權概念不是十分了解,要加速教育。

馬總統也提到,未來有4件事要繼續努力,包括,完成所有法規清查,以符合公約規定;提升人權的角度來實踐兩公約,兩公約有些文字不像法律一樣明確,有解釋空間,要從保障人權、提升人權角度,賦予它時代意義;落實公約,希望法務部續與相關部會加強聯繫。

他也提到,人權概念隨時代進步,早先基本人權主要是人身、自由,慢慢發展到社會權、環境權,還有很多成長空間,人權諮詢委員會應配合時代進步,在這方面做提升。

馬總統說,人權保障是天天都要注意的事,要盡量充實政府官員智能,讓民眾了解人權是天賦權利,不要讓它睡著了。

他也提到,可以在華人社會,把一個世界級規範變成生活的一部分,這與台灣實踐民主一樣,是重要的成果,而儘管在中國歷史,沒有與西方人權完全一樣的概念,但「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等傳統儒家重要概念,與人權概念不相違反,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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