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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3 01:04:48瀏覽1204|回應0|推薦0 | |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教育部說明: 助學金-補助金額 一、原本部公私立大專校院共同助學措施實施方案之申請資格分為二級,家庭年收入低於40萬元者,分別補助公、私立學校學生7,000元與1萬4,000元;家庭年收入40萬元以上但低於60萬元者,分別補助公、私立學校學生5,000元與1萬元。 二、據此,本計畫以(94)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戶家庭收支依可支配所得戶數五等分位」為依據。並為避免學生因所得略高於或略低於某級距而致補助金額有落差,再將申請資格級距再細分為5級。 三、另現行補助金額係以補助第1級私校學生30%學雜費比率推算而來,另公立學生補助金額係以私立補助金額減半訂定。而後本計畫助學金補助金額進一步針對私校補助金額均各加2,000元,以因應學雜費調整。 教育部聲稱: 依該計畫所定家庭所得級距,補助金額最高之第一級助學金,約為減免學雜費30%,此係以公私立大專校院平均學雜費計之,尚無違誤。 教育部估算助學經費時,所採計之每學期學雜費基準: 公立大學校院30,000元,公立技專校院24,000元。 私立大學校院54,850元,私立技專校院50,000元。
依以上說明,可知: 96學年度時,私校第一級助學金33,000元,以補助學雜費30%計之,相當於每學年學雜費110,000元,每學期55,000元,教育部說法「尚無違誤」。 但97學年度私校各級加碼2,000元後,第一級助學金35,000元,以補助學雜費30%計之,相當於每學年學雜費116,666元,每學期58,333元。事實上,各校除醫學系、牙醫學系外,每學期學雜費均少於58,333元,補助基準等於已提高到32%以上。 教育部已於100年7月19日正式發布「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比率定為十分之三。 中低收入戶學生如同時符合第一級助學金資格,其應繳納學雜費金額越少,則申領助學金反而越有利,勢必產生兩制競合問題。 教育部聲稱: 現行申請大專弱勢助學金之學生,每年約10萬餘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實施後,預估將有3萬餘名原申請助學金者,改為申請(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補助(該減免經費由本部支付),則各校於提撥弱勢助學金之經費支出,勢將逐年降低。 教育部估計: 100學年度中低收入戶學生數,私立大學6,336人、私立技專16,880人。 兩制競合: 私立學校中低收入戶學生同時符合第一級助學金資格者,估計將有數千名學生選擇助學金,私立學校要負擔共同助學金每人14,000元,教育部經費負擔反而較少。
【私立大學】以東海大學為例 工學院 理學院 商學院 文學院 每學期學雜費 56,289 55,820 48,951 50,510 減免(十分之三) 16,887 16,746 14,685 15,153 每學年減免 33,774 33,492 29,370 30,306 第一級助學金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助學金高於減免 1,226 1,508 5,630 4,694
【私立技專】以樹德科技大學(四技)為例 工學院 商學院(管理) 每學期學雜費 53,390 46,433 減免(十分之三) 16,017 13,930 每學年減免 32,034 27,860 第一級助學金 35,000 35,000 助學金高於減免 2,966 7,140 工學院:資訊學院、設計學院、兒家系(所) 商學院(管理):管理學院、應用社會學院
估計100學年度東海大學、樹德科技大學約各有300~400名中低收入戶學生,其中如有100名學生(商學院舊生為主)改申請第一級助學金,學校要負擔共同助學金每人14,000元,也就是增加支出140萬元,尚無違誤。 中華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 理事長 程海東(東海大學校長) 中華民國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 理事長 朱元祥(樹德科技大學校長)
【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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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