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8/27 00:00:36瀏覽1348|回應2|推薦39 | |
今天打開電視及各大報紙,整天都在報導一則驚悚的社會新聞:「北縣汐止凌晨發生情殺案,住在基隆的潘姓男子(24歲),疑因林姓女友(19歲)要分手,潘男尾隨林女機車,趁隙將她拖下,壓制在地,先痛毆,再持水果刀瘋狂砍刺25刀,過程中,潘嫌還對欲前來勸阻的目擊者嗆:『你敢過來,我連你都殺!』。潘嫌犯案後,隨即逃逸,直到清早才在瑞芳投案。」。 這件案件發生的時間,是潘姓男子因林女避不見面,昨晚先去林家附近的長安所控告林女恐嚇、侵佔,迫使林女出面,離開警所後,潘男尾隨林女機車,趁隙而作。地點是在離警察派出所附近。其囂張的行徑及狡猾的手法,難道受理案件的員警,一點都沒有察覺出來嗎?既有端倪,警員又怎能令這個「形隻影單」的女子自行離去呢?我認為這個警察太不積極、太不專業了。是不是應該有人,或者媒體,對於潘嫌佯裝「報案」,員警如何受理的經過,去瞭解、追究一番呢?讓我們知道:「我們的人民褓姆」,是如何的在保護著我們?! 警察的風紀,日益敗壞,以翁奇楠命案為例,處處可見不肖員警的劣行,如今殺手廖國豪自行投案,內政部長江宜樺,卻沾沾自喜,將功勞毫不客氣的往自己臉上貼,警察的辦案的精神、風紀、能力…什麼時候給我們一個交待呢?台中市長胡志強更絕了他鬆了一口氣說:「終於不用辭職了!」。看到這些報導,對於臺灣從上到下的公務員嘴臉,真令人感嘆,卻又不知用什麼詞彙去描繪他們,使我不禁要問:「臺灣真正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嗎」?我們的「法治」、我們公務員的「責任」在那裡? 99年8月26日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