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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的問題~你摸著良心想想
2010/10/21 23:15:34瀏覽169|回應0|推薦0
巴氏量表表格裡的問題:
1.行走於平地上:使用或不使用輔具皆可獨立行走50公尺以上。15分
實際上是需要別人幫忙。0分
評鑑員林娟說它是屬於居家室內服務範圍內,所以給我最高分,但請問誰家的空間有五十公尺可以行走?因此我以陪同就醫詢問,其餘看第三點.
2.上下樓梯可自行上下樓梯(允許抓扶手、用拐杖) 。10分
實際上是即使拿枴杖還是需要別人幫忙。0分
評鑑員林娟在未經詢問的情況下自行做決定,然而我的居家服務員及管理員都清楚的知道我根本無法自行上下樓梯.
3.
陪同就醫,她說那是醫院社工或家人的事,那何必例在評鑑表裡呢,而且醫院社工只對院內提供服務,需要就醫的人還是得有人陪同前往呀,再說家人,對於那些沒家人的人怎辦?
4.她說時數不夠就自費啊~明明知道我是沒收入的身障低收人,還這樣說,是什麼意思?
5.
經抗議她同意在第一及第二點的後邊註明需要別人幫忙,那為何不直接選零分的需要別人幫忙就好了,你的心裡不會有疑慮嗎?
6.她認為侵蝕掉我的權利是應該的維護社會資源,那請問我的健康權跟生存權怎辦?我已經在肌肉萎縮了,再不去進行復建將嚴重影響到我的行動力及生活品質,日後需要進養護中心那錢是誰要付?
7.
在後邊有陪同就醫及代購物品等項目,但她卻只選家務處理,否定掉我最為需要的兩個項目,試問你心裡不會對她產生”她對我有偏見跟時數將被苛扣的疑慮?”
8.我從小是個率直的人,有話直說,有問題就問,她跟社會處的承辦員要缺乏同理心的認為我是在找麻煩的故意苛扣我的時數,我能怎樣?
難道台灣的身障者就不能有自我意識,不能自由的表達自己的感受?
9.我現在承現的這幾個問題,不只是為我自己,也是為其它需要的人問,也許今天你幸運沒碰到這些問題,但難保日後不會遇到,就像當初我怎知道那叫了幾十年的媽跟哥會惡意遺棄我!又怎知她們會散布不實的謠言來借刀殺人!就像我那知活蹦亂跳的自己,只是小腦開個刀就失去行動力,而且還在持續的減弱當中.
10.原本該到場的除了居家中心的人員外,還有台中市社會處的黃承辦員,但她臨時沒到,幸好有其她人在場,所以那傲慢的林評鑑員才比較客氣,但對於她那第一跟第二點的缺失也只是要求再註明原因而已,那有用嗎?我懷疑捏.
11.為何台中市的評鑑中心只有一個協會,而且那個協會還只有她一個評鑑員?
12.為何要剝奪需要者的幫助,讓那沈疾壓垮求助者後來暗諷求助者是”米蟲”?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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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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