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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灣司法老天需要多張開眼睛
2011/10/14 15:05:28瀏覽1902|回應0|推薦3

二次金改判決逆轉扁18.11

民視 – 2011年10月14 下午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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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判決逆轉 扁18.11

一審無罪的二次金改案,二審判決逆轉,20名被告,其中9人改判有罪

,包括陳前總統18年,夫人吳淑珍11年,陳致中、黃睿靚也各自被判

1年以及6個月,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企業高層,只有元大馬維建判刑

8個月,杜麗萍3個月,不過都可以緩刑,其他開發金、國泰金的高層

,仍然無罪。

二次金改二審宣判前,陳前總統微笑和鏡頭打招呼,看起來信心滿滿

,但結果令他大失所望。不但改判有罪,而且還重判18年有期徒刑,

併科罰金18千萬,夫人吳淑珍改判11年,罰12百萬,兒子媳婦也

因為協助洗錢判有罪,陳致中1年,黃睿靚6個月,全家罰金逼近3億元

陳水扁辯護律師,批評政治干預司法,一定上訴,希望未來還能遇到

像一審周占春那樣的法官。改判關鍵,就在於高院合議庭,對總統職

權的認定,雖然憲法沒列出金融機構整併,但只要總統發揮實質影響

力,也收了錢,就構成貪污罪。

扁家親信還有三人改判,吳淑珍哥哥嫂嫂,適用證人保護法,予以免

刑,但前縱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改判刑8年,企業高層部分,只有

元大馬維建和杜麗萍有罪,都可以緩刑2年,至於被檢方起訴認定,

協助扁家洗錢的國泰金蔡鎮宇、開發金辜仲瑩、元大馬志玲,漢來侯

西峰,通通維持一審原判,無罪,按照速審法規定,未來檢方要對這

些一二審都無罪的企業高層上訴,難度將大為提高。

手勢比出2億 吳淑珍笑了

中央社 – 2011年10月14 上午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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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勢比出2億 吳淑珍笑了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3日電)前總統夫人吳淑珍13日在金改案二

審遭判11年。判決指出,元大併復華金期間,珍向前元大證董事杜麗

萍以手勢比2,杜問珍是否代表新台幣2億元,珍就笑了,元大馬家怒

批敲竹槓。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遭控利用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金收賄

,另將款項以洗錢方式隱匿不法款項,法院一審判所有被告無罪,高

院合議庭13日逆轉,改判扁18年、珍11年。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元大金控於民國93年為阻擋前開發金總

經理辜仲瑩購買中投以取得整併復華金,假借捐助政治獻金,透過杜

麗萍於9311月前往總統官邸辦理外燴時,告訴吳淑珍,元大馬家已

在市場上買到多數復華金控股票,想要有所表示,探詢珍該捐助多少

金額?

判決指出,吳淑珍明白杜麗萍的意思,只以手勢比2,杜麗萍聽珍先前

談論相關話題,都是「億來億去」,便開口問珍是否要2億元,吳淑珍

聽了就笑了,回答「元大在市場上買復華金控,會盡量幫忙」。

杜麗萍回到馬家,將珍的意思轉達給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馬維辰

、馬維建父子後,3人脫口而出「這簡直在敲竹槓」,並憤怒表示「為

何台灣的企業家這麼可憐」,但3人協商後,仍請杜麗萍轉達珍,表示

願意給款。

元大馬家於一週後,透過杜麗萍找人拿78個水果箱,裝入2億元現金

,送到總統官邸給珍,珍再告知扁,協助元大順利與復華金整併。

國泰併世華的部分,判決書指出,陳水扁於915月在總統府接見當時

財政部長李庸三及國泰金控蔡宏圖、蔡鎮宇,間接表達支持國泰金控與

世華銀行合併之意。扁指示當時總統府秘書馬永成勸富邦金控退出爭奪

合併世華銀行。富邦蔡家均感憤怒,認為總統不應介入金融合併商業行

為。

判決書指出,在國泰完成併購世華銀行後,陳水扁即於91910月間

9210月,以及93910月間,3度以選舉需款為由,向蔡宏圖索款

,前後收受新台幣3億元賄賂。陳水扁94年間再欲索款時,蔡宏圖已不

願再付,雙方關係於是漸行漸遠,終致不相往來。1001013

(中央社檔案照片)

扁珍金改案有罪陳致中判1

中央社 – 2011年10月13 下午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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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金改案有罪 陳致中判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3日電)前總統陳水扁被控二次金改案,扁

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被檢方依洗錢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

決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400萬元;黃睿靚6月徒刑,併科

200萬元。

特偵組在民國9812月以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利用金控併購案,向國

泰、元大兩家金控索賄新台幣6億多元,起訴扁珍貪污;國泰世華副董

事長蔡鎮宇、元大馬家,以及扁家子女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夫婦

,被檢察官認為協助扁家隱匿貪污所得,遭依洗錢罪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5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金控合併並非憲法

列舉的總統職權,金控業者付給扁家的6億多元,與總統職務行為沒有

對價關係,判扁、珍及所有被告無罪。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分別判決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400萬元;黃睿

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全案可上訴。1001013

(中央社檔案照片)

 

扁出庭偽證案未提金改重判

中央社 – 2011年10月14 下午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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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出庭偽證案 未提金改重判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4日電)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在二次金改案二

審遭改判重刑,他今天再就偽證案到高院出庭時,隻字未提金改案,

但花1個半小時辯解,仍堅稱沒有指使幕僚做偽證,幕僚做偽證都

是出於自發性。

陳水扁昨因二次金改案,從一審無罪改判有期徒刑18。扁另遭

控於民國957月間,在官邸開會,要求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

人,於國務費案偵查期間做偽證,偽證案法院一審判扁2個月。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扁的偽證案,檢方主張,扁犯行重

大,一審卻只判2個月,量刑過輕。扁則在庭中花費1個半小時為自

己辯解,隻字未提昨天的金改案。

法官於庭中提醒扁「你已經站很久了」、「不然這樣很累」,3度請

扁坐著講,扁卻答「這樣比較習慣」,堅持站著陳述。

陳水扁說,林德訓等人在偵查中怎麼表達,他無從得知,若他們講的

與事實有出入,也不是當總統的他能知道。扁說他只是在會議中

,讓幕僚知道總統有拿太太發票、國務費用於機密外交,讓他們

大概了解,但林德訓在檢方偵查時怎麼講、講得對不對,都與他

無關,幕僚若做偽證,都是出於自發性1001014

敬告民進黨們,真正愛台灣,真為台灣人謀福利,就不能維護

貪腐,否則爾等與其何異?又如何贏得多數台灣人的認同?整

個黨、這麼多人歷盡艱辛的努力,就這樣因一家人的貪念,而

悔了多數人一輩子的努力,夠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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