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1/22 07:18:07瀏覽933|回應1|推薦1 | |
無恥之輩猶空談司法人權 台灣,任何人都可以談人權、談司法迫害有、司法不公,唯獨一個人,一個 16年前即誓言成為台灣的丹諾(呵呵..這個狂人入了監獄,昨天又還無恥的 重提又要做台灣的丹諾,只是或許是老番顛了,竟然連丹諾都講錯,再次鬧 笑話!如98.1.20中國時報報導),為人民爭司法權益的人權律師,可當上 立法委員、市長、甚至於當上總統以後,,曾經口口聲聲的誓言,非但如同 放屁一樣瞬間消逝無蹤,還反緊握司法大權,大肆營私舞弊為所欲為。如今, 再次身陷囹圄了,又無恥的重施故技老調重談,以圖激起那些為利益不得不同 流合污、維護貪腐者的共鳴、。惟人民真的會再笨八敗嗎?! 台灣醜陋的司法文化,長久以來坊間流傳著『法庭無公理正義,有錢辦生、 沒錢辦死』,『法理千條、不抵黃金一條』。貪扁在81年5月所著書中所稱 :『遇到什樣的法官,就要找什麼樣的律師拍檔』、又稱司法界留傳的一句 名言:『與其讓別人貪、不如自己貪』、、「自由心證惡法,辦大官要大證 據,辦小官要小證據,辦百姓不要證據,辦反對人士製造證據」、對我國司 法採取『大陸法系』感到悲哀,司法官個人的認定,居然可以將對被告有利 的證據,不加以調查即遽予否定,何時我國才會建立陪審團制度,以避免司 法官因自由心證而發生的偏差」、。 之後,這個台灣最年輕的學生律師,16年前即擁有18年的律師經驗,1987 任民進黨中執委、中常委,1987任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1989當選立 法委員,1992任立法院國防委員召集人、、之後當選台北市長,再之後成為 台灣總統,隋即大肆擴權、假公濟私極盡貪腐之能事,利用當時書中『寒夜槍聲 』一篇所述彈道經驗,而製造出2004年天外飛來的兩顆神秘子彈,終又如願再 執政4年。 就這樣,台灣在其短短八年極盡貪腐掏空之下,台灣人民,祖先近500年來辛苦 經營的富足寶島,數代人的辛苦累積竟然短短八年被其掏空殆盡,成如今債台高築民不聊生窘境、。 是故,誰都都可以談人權、談司法不公、司法迫害,唯獨這一度擁有台灣無上權力的狂人、律司性格滿口謊言的小人、還是擁有專業法學背景的專家,沒有任何權利再大談人權,聲言司法不公、司法迫害! 看吧、老天有眼報應在前,只是這個有史以來的大爛人一族,在滿天罪證之前,猶口口聲聲喊冤死辯活辯,更有那些披著羊皮的律師狼,為圖私利眛著良心為貪腐國家罪犯極盡狡辯,這就是醜陋的拿錢辦事律師性格,假借司法公義不顧道德正義的嗜血小人! |
|
( 創作|另類創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