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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5 17:01:47瀏覽655|回應2|推薦1 | |
深圳富士康佔地1平方公里龍華科技園區
大家都知道:「錯誤的政策此貪污更嚴重」,說得也是,錯誤政策難免造 成重大損失。但“政策”總有個期限,也就是有個終結底線,是以其損害 起碼有個最大損害值。但若是「不當或錯誤的“制度”」一旦施行,則其 損害「小則損權、大則損命」,且無遠弗界禍害無窮。 台灣首富郭台銘董事長,是台灣商界僅見最仁慈、最大方、最照顧員工的 老板。或許是因接連喪妻、喪弟之痛,令感錢非萬能而對金錢淡而視之。 所以其每年光台灣員工的年終獎金,動輒幾個億,羨煞台灣官民百姓。尤 其大方慨贈台大百億科研經費,各縣市政府亦普遍蒙受損助,且除大力損 贈外,甚至於親自深入大陸川震災區、台灣八八水災災區涉險賑災。其善 行有目共睹,非一般富商巨賈所能比擬。 郭董為讓其深圳富士康2、30萬名員工,享有較優厚的生活環境,郭董耗 巨資在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仿照先進的大學樓社區設計廠房,並設立優 厚的“撫恤制度”,如每名員工個人撫卹金35萬人民弊,其家屬(父母) 每年再發3.5萬人民弊直到老死(約30年),合計約140萬人民弊(約值 700萬台弊)。此巨款在普遍內陸年所得不到6000元地區,無異是其全 家畢生不可得之財富。所以在巨大金錢誘惑下,有多少貪婪的父母會逼著 子女來跳,有多少孝順子女會默默為鄉下貧困的父母奮不顧身縱身一跳, 更有為感情、為生活不順遂,即使千辛萬苦也要衝著這優厚的撫恤制度混 進富士康來跳。是以就算富士康佈上天羅地網,也無法阻止千方百計的嗜 利份子的脫序行為。什麼富士康是血汗工廠、什麼員工壓力大、飽受非人 待遇、什麼捉替身風水不吉、千嬰墳場、等等理由莫衷一是,說穿了,無 外乎就是將所有事過責任都推給富士康,以達撫恤求償之目的。 郭董果真無愧世界第一,兩岸人民所得、生活素質、消費水平差異懸殊, 顯然郭董真做到一視同仁,把大陸員工比照本國員工撫卹辨法辦理,這是 中國大陸所有投資外商,甚至於整個中國公私企業,沒有任何一家願意辦 到的事。 郭董真是聰明一世胡塗一時 然而,發夠了財視錢如無物的郭董,顯然忘了社會底層人民為圖溫飽,屢 屢不惜為爭一口飯而血肉相殘,人類『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動物劣根 性本質,益發在艱辛的生活中被誘發呈現,也就是說郭董的仁心善意的優 厚撫卹制度,無形中誘發了人類潛藏的貪婪劣根性本質。是以富士康員工 跳樓事件,大陸網友盛傳“一跳保全家”之流言甚囂塵上。也難怪“啞巴 吃黃蓮的郭董”,只能對著鏡頭無奈的說:『我們只能默默的做、不能說』。 相同的撫恤制度,何以台灣員工沒發生跳樓事件? 為什麼僅140萬人民弊,即足令大陸寶貴的青少年不顧年輕的生命拼命往 下跳?而相同的郭董台灣鴻海公司員工,始終未曾發生類似跳樓事件?是台 灣人性較高尚?是台灣人對金錢看得不重?還是較有道德觀念?其實都不是 ,台灣暴發父親為貪圖保險金,不顧親情不惜謀殺自己兩個老婆、兩個小孩 的案子震驚社會。某名星的哥哥組詐欺集團,專門購買廢棄廠房,稍整修後 向保險公司投保再放火焚燒,以騙取高額保費。公職警員為圖功績,不惜對 百姓栽槍栽毒。不肖商人利用不全法令制度,虛設行號、虛假人頭營私舞弊 ,然後放任倒閉損害稅收、損害他人致求償無門,然而依然得以另起爐灶依 法一騙再騙,而此陋制亦依然存在,讓國家人民飽受損害。實台灣人沒想像 中高尚、具高道德觀念。 本跳樓事件,郭董顯然忽略了城鄉差距的消費水平、與幣值的關係上。 以郭董的鴻海一般作業員薪資所得,平均每月約3.5~4萬元計,年所得加 年終獎金至少超過50萬台幣,以台灣工資來說已屬中上水平,遠超過一般 大學生工資2.3萬,再者,尚有優厚退休制度、撫恤制度、良好工作環境, 700萬台幣只要14年即可開心賺到,何須跳樓浪費生命。所以人人敬業, 只有沖破頭擠進門的事。 不過,相同的700萬台幣換成140人民幣,比照富士康員工大多來自河南、 四川、江西、山西、、經濟較落後偏遠山區,其年基本工資不到6000人民 幣,每月生活所得不足500人民幣而言,這140萬人民幣無異是其全家一輩 子也賺不到的財富,若再加上萬一家裡負債、田地欠收、缺乏住宿、老弱殘 病、,則這140萬的誘惑何止於超過一個人的犧牲價值。更何況,“窮人的 孩子早當家”,雖然他們離鄉背井從窮鄉僻壤出來,家裡給他(她)們的使 命就是『賺錢』,所以哪怕每月所得只有600元,他(她)們一樣省吃儉用 堅忍著會寄3-500元回老家(這是2009年我在深圳設廠時,所見來自內地 農民工的普遍現象)。 所以若以其家鄉基本工資(月/500元人民幣)比照當今台灣基本工資所得 17.280元來算,等於相差7倍,再以140萬人民幣×7倍=980萬人民幣, 也就是說富士康140萬元撫卹金,拿回老家使用即等同於980萬人民幣的幣 值。您說、該不該跳? 相對的,把980萬人民幣換成台幣的話,則等值於5000萬台幣,以台灣目 前疲弱的經濟,每四人有一人跳票、每兩人有一人卡債、70%有貸款債務 問題而言,誰敢宣佈他的撫卹金每人5000萬台幣試試,屆時恐怕不是沒人 敢跳,而是大家擠破頭拼命跳、。所以說再好的制度,若無妥善而有效的防 備機制,在醜陋人性之前,一切皆枉然! 台灣的不當『制度殺人事件』,如公司法、司法、交通法、檢查、警政、、 等等法規當中,處處因不全法令導致為不肖執法人員假公濟私,演變成制度 殺人事件,屢見不鮮,由每日報導中即不難查覺,大家只是因事件的重心移 轉,而忽視了事件的根本源頭而已。等著瞧吧! 「富士康12連跳」記錄: ●2010年5月25日,龍華園區賀姓男工(23歲)深夜墜樓,死亡。 ●2010年5月25日,龍華園區男工李海(19歲)清晨墜樓,死亡。 ●2010年5月21日,龍華園區男工南剛(21歲)從樓頂跳下,死亡。 ●2010年5月14日,龍華園區梁超(21歲)從樓頂跳下,死亡。 ●2010年5月11日,祝晨明(24歲)從『租住房屋』的樓頂跳下,死亡。 ●2010年5月6日,盧新(24歲) 龍華園區從陽台縱身跳下,死亡。 ●2010年4月7日,『觀瀾樟閣村』,富士康男員工(22歲)跳樓,死亡。 ●2010年4月7日,『觀瀾廠區外宿舍』,寧姓女員工(18歲)跳樓,死亡。 ●2010年4月6日,『觀瀾C8棟宿』舍女工饒淑琴(18歲)墜樓,在醫院治療中。 ●2010年3月29日,龍華廠區,男性員工(23歲)從宿舍樓上墜下,死亡。 ●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龍華園區,新進女員工田玉從3樓宿舍跳下, 跌落在一樓受傷。 ●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龍華園區員工馬向前(19歲)墜樓,死亡。 以下警員開槍自戕事件,真實內容耐人尋味,值得大家深思!2010.05. 蘆洲警舉槍自殺 長官攔阻傷臂 【聯合報╱記者林昭彰、吳文良/台北縣報導】 2010.05.27 04:17 am 開槍自戕的警員莊志強。 圖/聯合報提供 又發生員警自殺事件。台北縣蘆洲警分局蘆洲派出所警員莊志強昨晚疑因 家庭因素想不開,藉值勤之便領取配槍後,在派出所旁的機車棚舉槍自戕 ;所長陳修呈上前攔阻,右手臂遭擊傷,莊志強則因右太陽穴中彈不治。 莊志強(四十七歲)在派出所旁連開三槍後,再開一槍自戕,連珠炮般的 槍響,嚇壞酒醉路倒被送到派出所的王姓婦人,說自己心臟病發作,警方 將她送醫。 台北縣議員鄭世維事發後到派出所關切,他說,莊志強原籍台中縣大雅, 因工作關係獨自在蘆洲警分局附近租屋,妻子與兩個女兒仍住台中;莊的 父親幾個月前過世,廿二歲就讀實踐大學的大女兒又傳出罹癌,讓他的心 情大受影響。 鄭世維表示,他側面向蘆洲警分局督察室查證,指接獲民眾檢舉懷疑莊志 強吸毒,督察室日前通知莊接受驗尿及後續調查,讓家庭接連遭遇變故的 莊志強,心情更低落沮喪,懷疑因此想不開。 警方指出,莊志強昨天晚上六時至八時在派出所內值班時,情緒已經不穩 ,接著準備執行晚上十點到凌晨一點的取締酒駕勤務;莊領完槍走到機車 棚,準備騎車到蘆洲警分局參加勤前教育,所長陳修呈見他情緒不穩,追 至機車棚將他攔下並開導。 當時只有莊志強和陳修呈兩人在機車棚內談話,監視畫面只隱約見兩個人 在講話,陳修呈突然跳開並往派出所飛奔,莊隨後倒地。 警方調查,陳修呈正開導莊志強情緒,莊突然拔槍朝牆壁和地上開槍;陳 修呈伸出左手要攔阻莊卻中槍,莊接著朝自己太陽穴開槍。 喔、果真問題出來了 2010.06.02 警員自戕/家屬批所長誣吸毒 逼死人、裝救人 【聯合報╱記者林昭彰、黃福其/蘆洲報導】 2010.06.02 03:18 am 5月26日舉槍自戕的蘆洲派出所警員莊志強家屬,昨天選在他頭七這天, 由縣議員鄭世維(左二)陪同召開記者會,嚴厲質疑警方逼績效而害死基 層員警。 記者林昭彰/攝影 蘆洲派出所警員莊志強上月26日舉槍自戕,莊的家屬昨天選在頭七這天, 由縣議員鄭世維陪同召開記者會,批判警方為逼莊交出績效,且輕信匿名 人檢舉莊吸毒,就要求莊驗尿,驗尿結果證明莊未吸毒,家屬認為莊志強 無法接受驗尿的屈辱,才做出傻事。 家屬更指控事後蘆洲分局營造莊志強因為家庭因素、吸毒畏罪自殺,蘆洲 所長陳修呈為了救莊,才遭莊的流彈誤擊等假象,呼籲檢察官查明真相, 還死者公道。警方則針對指控逐一說明,並證實莊志強沒有吸毒。 警員莊志強(47歲)26日晚上9時許,在蘆洲派出所車棚連開4槍,其中 1槍貫穿所長陳修呈的左手腕,莊再朝自己頭部開槍自戕死亡。陳修呈目前 仍住院中。 昨天縣議員鄭世維嚴詞批判都是長官為拚績效,未經查證就要求莊志強驗尿 ,讓莊有被長官出賣的情緒反彈才尋短。鄭世維更直指,莊志強當時是約陳 修呈談判、欲同歸於盡。 莊志強的孿生哥哥莊志剛也是刑事警官,他情緒激動批評陳修呈:「你是出 賣兄弟的小人,絕對不是想要救人的英雄…」莊志剛說,家裡3個兄弟都從 警,他不相信弟弟吸毒,懷疑陳修呈為了逼莊志強交出績效不成,教唆證人 檢舉弟弟吸毒;莊志強因無法接受驗尿屈辱才做傻事,他還發現蘆洲警方的 筆錄有2種版本,質疑涉嫌偽造文書掩蓋事實。 莊志強的妻子、女兒聲淚俱下,希望查明真相,不要讓莊志強被外界看成吸 毒畏罪自殺的警察。 蘆洲警分局副分局長董榮坤表示,莊志強的驗尿結果證明沒有吸毒。由於案 發時只有莊志強、陳修呈2人在場,警方只能科技鑑識去釐清事實;當時考 量陳修呈負傷下要休息,因此筆錄包括初訊、複訊共做了4次,4分筆錄都 有延續性的,並非如指控有2種不同版本,且都已呈報給檢察官。 北縣警局長林國棟在議會答詢表示,莊志強自殺案依目前證據,尚看不出莊 當時是要槍殺所長。 這就是員工宿舍楼 休闲中心可免费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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